(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昨日被法庭頒下匿名令的控方第四名證人X作供。X稱,由2019年底至2020年農曆新年前,多次在「泛民」飯局中及私下討論中,聽到戴耀廷分享其「35+」目的在立法會過半後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來癱瘓政府,迫使特首下台。他覺得這樣有問題,故趁「人民力量」梁家聲邀請參加新界西協調會議之際,用錄音筆和小型攝影器材作記錄,目的是「了解他們說的搞『35+』想推翻政府」,並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將錄音檔和片段燒錄成光碟,匿名報案交給警方調查。
X昨日供述拍片和錄音及匿名報案的來龍去脈。X稱,自己當時無政治聯繫,也沒有參加任何政黨,並非「初選」組織者或參與者。約2019年聖誕至2020年農曆新年之間,他多次參加有戴耀廷出席的飯局,戴在席上分享了其「35+」概念。戴當時稱,如果立法會得到過半以上,可以否決財政預算案兩次,令特首下台,但他不記得首次和戴私下討論相關議題的具體時間。X稱,他關注「35+」,是因為「我就覺得呢個應該好大問題,唔係為社區做嘢」。X續稱,2017年、2018年左右認識「人力」梁家聲,獲梁邀請一同出席2020年5月8日新界西協調會議,「我覺得直情係討論『35+』嗰個會,係咪有機會做個記錄,所以我去買咗攝錄器材記錄返來自己了解下,了解下佢哋搞『35+』話想推翻政府嘛。」
X指當時做紀錄「自己研究」
在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追問下,X指當時做紀錄的目的是「自己攞來研究」,又指自己「唔係法律人士,想睇下法律但又唔識呢啲嘢。當時有啲官、政府人士話「初選」呢啲嘢可能會違法,跟住我覺得真係有問題」。其後,香港國安法實施,他決定將片寄出。X又解釋匿名是「因為畀呢樣嘢警方係諗住幫警方調查,對呢件嘢唔想我曝光有麻煩」。
X稱,他使用的器材是一支錄音筆及一個小型攝錄器材,不用手機是不想在手機內存放敏感資訊,加上手機會收到訊息而影響攝錄,用錄音筆較清晰。法官李運騰問是否所有人都知道X當時錄音,X稱錄音筆放在袋內,攝影器材則全程放在手中,有時放在枱面,「我記得現場係無人提過唔畀錄音呢樣嘢。」他不清楚有否有人知道他在錄音。
控方昨日播放X攝錄的多段片段,部分時間拍到戴耀廷及時任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賢,鏡頭時常搖晃,時而倒置,有時拍向枱底或地下。片中,戴耀廷提及各區討論共同綱領,提及「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新界東用嘅字眼係『會運用』」、「其他區都係用呢個『會積極運用』」,又稱「話晒我都係『憲法專家』,將最重要權力寫落去」、「如果我哋否決財政預算案呢,先行到落去下一步」、「中間會唔會又解散立法會一至兩次呢,寫落去呢又會令件事比較複雜」。
X又稱,當年5月8日後,他也出席了多個會議,內容大概都圍繞「初選」,但不確定是哪個區,因為沒有記錄。
(來源:香港文匯報A11:港聞 202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