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16歲男學生涉於「831太子站事件」三周年當日,在港鐵太子站外拒捕,被控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7月17日答辯,被告續准以300元保釋。
辯方指,索取警方文件後發現,被告曾就另一事件接受警方調查,當時警方發現被告患過度活躍症後,沒再追究。辯方指被告一直在瑪麗醫院跟進病況,下月將到醫院索取詳細醫療報告,希望申請押後至7月17日再訊,以待醫療報告,再與控方商討是否有其他方式處理本案,獲裁判官批准。
16歲曾姓男生,被控於2022年8月31日在港鐵太子站B2出口,抗拒執行職責的女警梁敏儀、警員譚陶樂、女總督察羅伊玲及警長譚超偉。
編輯:林犀
關鍵詞:男生太子站拒捕西九龍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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