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9年8月5日,大批黑暴在全港堵路、縱火、圍攻警署。一名男子涉用磚塊等硬物攻擊將軍澳警署,於事隔逾年後被捕,今日(5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被判監2年8個月,另須向政府賠償3000元。至於另一項刑事毁壞罪則存檔法庭。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今次暴動規模不少,又以警署作為目標,使用暴力程度及威脅性高,考慮到被告主動及積極參與暴動,所以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情指2019年8月4日於將軍澳有獲批的遊行及集會,警方因保安理由而把將軍澳警署報安室正門的閘門鎖上。同日下午5時許,卻有數百名示威者聚集在正門外,部分向警署投擲雞蛋、石頭及照射鐳射光等。至案發當日凌晨,包圍警署的示威者增加至數百人,他們大聲叫囂亦不時投擲物品,亦有人用鐵枝、金屬剪刀等破壞警署鐵閘,及以大型彈叉投擲硬物,令警署外牆有多塊玻璃被擊碎。而24歲男被告譚嘉強則被警員目睹身處示威者中,並曾向警署投擲磚塊,擊碎警署外牆一塊長方形玻璃。被告後隨示威者四散,並在住所大廈大堂被警員截停拘捕。該次暴動使近百塊玻璃被擊碎,警署外牆亦被噴上字句等,警署事後花費逾13.3萬港元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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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小夏
關鍵詞:暴動區院譚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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