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葛婷)2019年11月11日,攬炒黑暴在西灣河堵路破壞交通逼市民「大三罷」。一名交通警員在清路障及驅散暴徒時被圍攻,暴徒並企圖搶槍,該警員在生命受威脅下開槍還擊。中槍暴徒周柏均及另一名暴青胡子鍵,同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罪,周另被控「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他們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昨日在區院接受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指,兩名被告如同惡霸公然挑戰警權,目無法紀,企圖從穿制服的警員身上搶槍,屬加刑因素,周受槍傷屬咎由自取,不構成減刑因素,終判兩名被告各入獄6年。
現年23歲的周柏均及22歲的胡子鍵,被控於當日在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警員A,以及企圖劫去A的警槍。周另被控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控方稱,警員當時受4人前後夾擊,其間因見有人圖搶警槍,於是開了3槍,其中一槍打中周的腹部,周在等候救護車時仍拔足嘗試逃跑。
糾黨犯案 罪加一等
法官謝沈智慧昨日判刑指,當日有人堵路令交通癱瘓,由兩名被告的衣着及裝備可見,他們是有計劃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當日藉人多勢眾,如同惡霸般挑釁及欺負獨自執勤的警員,肆無忌憚,目無法紀,公然挑戰警方權力,以判囚12個月作為阻差辦公罪量刑起點。
就企圖搶劫罪,法官指本案有別一般搶劫或企圖搶劫案,被告是企圖從警員身上搶槍,雖非持械搶槍,但他們糾黨犯案,罪加一等。因當時社會上有人對警員懷有敵意,被告的行為容易挑起現場情緒,令涉案警員陷入險境,這是加刑因素,遂以6年監禁作此罪量刑起點。
就周柏均「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法官指周柏均被制服後以「搶槍罪」被捕,他聲稱想脫去背囊,但趁機拔足逃跑,明顯經過計算行事,就該控罪判監6個月。對於周柏均聲稱自己事後患腸沾黏後遺症,多次入院治療,劇痛情況可能會繼續惡化,如未及時治理,嚴重時可能有生命危險。胡子鍵則指他現時還有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症,出現情緒困擾、回閃、發惡夢,每3個月需要到醫院覆診。
審訊後被定罪 兩人毫無悔意
法官引述其他醫療報告指,周的腸沾黏情況在手術後隨即自行癒合,雖然腸道偶有痛楚,但經過保守而非入侵性的診治後情況好轉、穩定且理想,認為周的講法屬於誇張失實,故意誤導法庭。兩名被告的傷勢完全是咎由自取,情況絕不嚴重,其健康情況及家庭環境不構成求情因素。而兩人經審訊後被定罪,毫無悔意。考慮到本案罪行源於同一事件,法官下令刑期同期執行,判兩人各入獄6年。
(來源:香港文匯報A16:港聞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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