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調查組、施文達、盛德文<文> 調查組<圖>)《大公報》收到市民投訴,反映北角華匯中心商場兩年多來在節假日擅自圍封公共空間,令途人有路無處行,怨聲載道。經過深入調查,大公報記者發現投訴屬實,早前亦多次報道,但華匯一意孤行,即使政府部門出面,亦是陽奉陰違玩花招。市民感慨:這還是法治之區的香港嗎?
這似乎不是一件大事,《大公報》緊盯不放,是因為當中的典型意義:反映了我們司空見慣的城市管治問題。老百姓如何看社會,就是從身邊「小事」有感而發。
從今天起,《大公報》推出「華匯風波」系列報道,在這個紛擾的都市解剖街頭一角怪事,希望引起關注,也盼有關方面從小事做起,真心為民服務。
《大公報》近日以系列專題,跟進北角華匯中心每逢周末圍封公共空間阻礙途人的投訴,報道引起相關政府部門關注。
剛過去的周日(27日),華匯中心的圍封範圍稍為縮減,圍封線內移並擺放「維修」告示,圖避觸犯法例。而華匯物業管理職員繼續態度囂張,粗言穢語並以手擋鏡頭阻撓大公報記者現場採訪。北角街坊直斥商場「霸道」,用大花槽阻礙行人出入港鐵站。有執法人員透露,該商場的物管人員一向「霸道」,而且濫用警力,且曾一日六度報警驅趕泊在商場外的車輛,以方便其老闆停車。
《大公報》早前收到市民投訴,指北角馬寶道華匯中心每逢周末,都會圍封中心出口(也是港鐵站出口)的公共空間,令行人路面積大減,嚴重阻礙通行。本月初起,《大公報》以專題系列報道跟進,並翻查公開資料,發現該中心圍封範圍,包括不能阻塞的公眾通道等公共空間共1551平方米。前日(27日),華匯中心將圍封線稍為內移至半圓形廣場範圍外,呈L形的約36.248平方米紅磚地不再被圍封,行人路暢通情況比以往稍有改善。
下雨天狂洗地 途人狼狽避開
根據公開資料,華匯中心發展商於1996年與政府簽訂的契約附上的圖則顯示,中心出口的半圓形1515平方米範圍,屬私人地方的公共空間,必須讓所有公眾自由通行;而接連公共空間與行人路之間的紅磚範圍,則屬指定公眾通道,公眾有權通行。華匯還須負責指定公眾通道的維修、排水等,以保持路面狀況暢通良好;指定公眾通道不能有任何障礙物。而華匯未獲屋宇署批准前,不得在指定公眾通道範圍內進行任何工程。
過往華匯圍封指定公眾通道及擺放雪糕筒,已涉違契違法;前日指定公眾通道不再被圍封,但中心出口仍然圍封,市民要進出港鐵站仍要繞道而行。華匯在圍封範圍內擺放「維修工作進行中」告示,並安排職員在下雨天不停地洗地,令途人需互相避讓而行,相當狼狽。街坊楊先生說:「擺了花槽阻礙出入,用繩封咗我哋都唔知應唔應該行入去,落起雨上嚟真係好唔方便。真係無理由嘅,如果係公家地方應該唔好封,讓人使用,因呢條行人路比較窄。」他希望政府釐清灰色地帶,讓市民有路可行。
北角街坊余女士表示,四年前路面阻塞情況更嚴重,花槽擺近行人路,路邊則有貨車落貨,街坊完全無路行,「保安唔知咩原因封路,我估以前條路外傭霸晒pack貨,可能唔想外傭霸佔條路,最近幾個禮拜外傭搬晒去對面條路,但保安繼續封,個個星期都封。佢哋封路會阻礙出入,因為商場有港鐵站出入口,要兜路行入商場通去港鐵。佢有無權啫?條路係私家路?呢個公共空間,感覺上霸咗係佢哋嘅咁」。她說,街坊都抱怨華匯管理差,商場出口有階梯卻沒警告牌,長者經常跌倒,她亦曾「中伏」,直至早前有長者嚴重受傷才改善。
不過惹起民怨的華匯物管一貫霸道,大公報記者採訪期間,再遭自稱華匯職員以粗言穢語及遮擋鏡頭妨礙採訪。
擺工程牌圍封 涉走法律罅
華匯中心的物業管理公司為「歌達管理有限公司」。有執法部門人員透露,該物管一向霸道,華匯旁的馬寶道屬禁泊車區,物管職員曾一日六度報警,要求警員到場驅趕泊在商場外的車輛,方便其老闆可在路口停車步入中心。「佢哋嘅手法同當年時代廣場一樣,封咗唔畀人入私人地方嘅公共空間,被你哋(大公報)踢爆,擺工程牌圍封走法律罅」。
地政總署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據華匯地契條款,業主須根據政府與華匯中心業主簽訂的《撥出私有地方供公眾使用的契約》,開放華匯中心地下近行人路部分地方(下稱「該地方」)作公眾行人通道,並負責維修保養該地方至政府滿意的程度。業主亦須保持該地方暢通無阻及按政府的要求,移除該地方的任何障礙物。該署及屋宇署已去信提醒華匯業主立案法團須開放該地方作公眾行人通道,提醒其在相關地契條款的責任。屋宇署回覆表示,在有關地方進行清潔及維修時,要盡量避免對公眾構成不便。
名存實亡 私人項目公共空間多「被消失」
早於1980年代,政府已要求部分發展商在私人發展項目提供公眾設施及公共空間,訂明某些空間作為行人通道及公眾休憩之用,分擔政府興建公園及社區設施的責任。
但事實上,不少公眾空間是「名存實亡」,市民要使用這些「私人管理公共空間」困難重重,至今仍不時有私人物業內的公眾空間遭封鎖、隱藏、不鼓勵甚至禁止公眾使用,而部分本來劃作行人通道的空間更被挪作商業用途或隨意圍封,如北角的華匯中心。
對於私人發展項目內的公眾空間被消失,近年有民間組織及團體按屋宇署公布的公眾空間名單,調查近93個私人發展公共空間,當中以公眾休憩空間為主,參考發展局指引,以暢達程度、環境與設施、公眾使用及鼓勵社交等標準分析。
結果發現,近四成社交空間質素欠佳;不足四成公眾空間入口設有清晰指引,約一半路面設計未能顧及不同能力的用家如輪椅使用者;約一成半場地的管理員會阻止使用者合理使用場內設施活動,如通行或稍作逗留。
(來源:大公報A7:要聞 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