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五男女涉於Telegram群組發佈煽動仇恨政府、殺警及研製具殺傷力武器包括炸彈等訊息,同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提堂後不獲准保釋。其中16歲中四女生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出保釋覆核,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考慮陳詞後,決定批出保釋。
保釋條件包括:被告須交出 1 萬元保釋金,另加胞兄 2萬元人事擔保,期間除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晚 10 時至翌晨 6 時守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 3 次外,被告亦不得使用社交媒體、須遵守所有校規、及遵循駐校社工的指示。
五名被告依次為陳思諾(35歲,倉務員)、李浩源(17歲,無業)、黃澦羅(36歲,電腦技術員)、張佩善(16歲,學生)及蔡啟棉(19歲,學生),同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陳被加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把刀。黃另被加控各一項管有危險藥物及無牌管有槍械罪,即藏有1.98克草本大麻和一支弩。案件將於11月2日再訊,以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之程序。
編輯:長安
關鍵詞:煽動仇恨串謀傷人中四女生保釋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加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