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李九歌)延長法定產假4個星期的《2020年僱傭(修訂)條例》自2020年12月11日生效後,入境處首次發現有人涉嫌使用虛假文書,企圖騙取額外四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被告涉嫌使用同管有虛假文書被落案起訴,隨後承認兩項虛假文書罪,今日(14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入境處高級事務主任(調查行動)陳志偉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詳情。他指出,修例生效後,僱員法定產假由10星期延長至14星期,即在2020年12月11日及之後生產的僱員可擁有14周的產假。陳志偉表示,被告在2021年5月中旬,向所屬公司遞交虛假出世紙,顯示其兒子於2020年12月11日出世,公司其後向入境處查詢出世紙真偽,經過核實發現,被告的兒子真實出世日期為2020年12月6日,有理由相信被告篡改出世紙的目的是為騙取額外4星期產假。
入境處隨後展開調查,並於一個住宅單位內拘捕被告,並檢獲一張懷疑經過篡改的出世紙和一張未經改動的出世紙。被告涉嫌使用同管有虛假文書被落案起訴,隨後承認兩項虛假文書罪,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陳志偉強調,被告為騙取產假,以身試法,最終鑄成大錯,被判監禁並留有案底。他提醒市民,偽造文件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現行法例,製造、管有或使用虛假文書,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14年。若市民發現有人偽造由入境處簽發的文件,可即時撥打熱線電話2824 1551進行舉報。
編輯:喬一
關鍵詞:入境處產假出世紙虛假文書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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