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報稱工廠工人的男子於本年6月中,在上水住所內掌摑其女朋友的一雙兒女背部致留下傷痕,事件由家傭揭發並報警,男子於案發後第5天被捕。案件今天(1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2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押後至9月28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判。
32歲男被告代號W.C.F,控罪指他於2022年6月14日,在香港新界上水上水中心某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4歲男童X及2歲女童Y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及Y,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是建造業工人,中三學歷,今次事件是一時情緒激動所致,以錯誤方式對待兒童。被告仍愛他們,承諾不會再犯,冀法庭考慮判處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是X和Y母親的男朋友,他們一起住在上水住所。案發日晚上約9時,X和Y的母親因夜歸問題,與被告在電話爭執,期間X和Y不斷問被告媽媽何時回家。被告在通完電話後情緒變得激動,命令X和Y躺在床上,之後分別拍打他們的背部約5次。次日被告與女友的家傭發現X受傷,於是報案。及後X及Y被送院, 經檢查後發現X的背部有傷痕及臀部有瘀傷,Y則背部有傷。被告於6月19日被警方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而襲擊X及Y。
編輯:莫一傲
關鍵詞:虐童粉嶺裁判院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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