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蕭景源)警方國家安全處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4第7(2)條規定,昨日要求網媒《熱血時報》及其創辦人黃洋達,在7天內移除警方指定的電子平台包括不同網上社交平台涉及分裂國家的內容。據了解,有關內容為《熱血時報》2016年於網上舉辦所謂的「香港『國旗』設計比賽」。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熱血時報》在網上繼續保留有關的煽「獨」作品,可能令「港獨」思潮殘存及蔓延,故警方要求刪除相關「作品」。
《熱血時報》及其創辦人黃洋達自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已在不同場合煽風點火。2014年6月,他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於2015年1月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其罰款5,000元。2014年12月,黃洋達因涉嫌參與58宗非法集結而被警方拘捕。在2019年黑暴肆虐期間,黃和其旗下網媒也有撐暴和反政府言論,部分帖文和信息仍散布在網上不同平台。
雖然黃洋達近期主力兼任網台主持「搵錢」,包括叫人訂閱課金及直播購物,惟警方國安處一直密切留意黃洋達及有關網媒的動向,更發現其網站仍有煽「獨」內容。
借所謂「設計賽」鼓吹分裂
2016年5月,《熱血時報》於網上舉辦所謂「香港『國旗』設計比賽」,共收集63幅設計圖案,經網上投票選出得獎作品。同年7月1日,該作品被用來在灣仔循道衛理教會外舉行所謂「升旗禮」,吸引「港獨」分子招顯聰等人集結及高舉「港獨」旗幟,向公眾散播「港獨」及分裂國家思想。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熱血時報》在網上繼續保留相關「作品」。因此,警方認為《熱血時報》試圖借所謂設計比賽鼓吹分離主義思想的行為,必須遏止及打擊,防止「港獨」思潮在社會大眾心中扎根,甚至發展成行動,危害國家安全,故警方國安處要求黃洋達在限期內刪除涉及分裂國家的上述作品。
黃洋達稱「按照要求已經處理」
黃洋達昨晨在其個人Facebook專頁貼文稱,警方國安處人員到其寓所及位於九龍灣的公司送交通知,要求刪除一堆網站、社交媒體等「敏感」內容,並設有限期及條件。他昨日在回覆傳媒查詢時稱,「按照要求已經處理。」
警方昨日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警方採取任何行動,都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及《實施細則》附表4,如任何人曾在電子平台上發布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的電子訊息,警方可要求該人將該訊息從該平台之上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等,有關行動會嚴格按照法律進行。
警方國安處於去年9月曾根據同一條法律條文,要求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在接獲通知7天內移除指定的電子平台訊息,包括「支聯會」網站、Facebook、Instagram、Twitter 及 YouTube等的有關內容。
(來源:香港文匯報A09:港聞 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