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員工涉嫌虐童事件爆出後,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引發全城關注。為進一步探討非政府機構制度與政策層面可改善之處,立法會議員李浩然及其研究團隊成員黃樂妍以「童樂居」事件展開研究,分析目前社署對非政府機構監察與管理機制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七大不足之處及五大改善建議。
人員流失率高 社署監管不力
研究報告指出,在2019年及2020年「童樂居」幼兒工作員流失率,分別為84.4%及31.7%,為香港非政府組織的整體員工平均流失率的4倍及2.3倍,但卻沒得到社署的協助與介入。研究團隊指出,人員流失率大的原因是其內部存在粗魯處理兒童問題的工作文化,人手緊張、工作壓力大,職業發展不清晰,導致幼兒工作員七成任職不足3年。
而社署現行監管機制無助於及早發現服務單位的問題。研究團隊指出,社署在2021年一共巡查「童樂居」5至6次,比其他機構「3年1巡查」要頻密,但社署一直採取服務表現監察制度,過度依賴機構自我申報,而且在巡查前會通知服務單位,員工之間亦會互相通報巡查消息,導致沒有達到監管的效果。
研究團隊還指,根據《中期報告》,童樂居至今都沒有建立及運行一個全面及有效的投訴管理機制,反映社署沒有對機構提交的相關文件做好把關審核及跟進工作。雖然社署若干年會更新一次特定主題的指引性文件,但缺乏適當的檢討及跟進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了解新修訂的指引出台後,機構員工是否完全掌握、確保指引在服務層面真正落實到位等,最終令成效大打折扣。
人手不足 欠缺晉升機會
而在人力資源方面,研究團隊表示,幼兒中心人手比例不理想、欠缺晉升機會等問題存在多年,社署卻沒有及時提出解決方案。例如,政府在2019年統一將幼稚園及幼兒中心人手安排調整為1比8,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相比要低,而且人手比例不理想導致員工工作量過於沉重。「以幼兒工作員為例,不僅需要照顧幼兒,還需要完成文書撰寫的工作,遠超負荷。」加上晉升階梯的不明確,更間接令更多幼兒工作員投身幼稚園教師的工作,加劇幼兒中心難以挽留人才,又難以招聘新員工的困局。
各部門權責不清
團隊亦指出,公務員輪崗培養制度及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錯綜複雜,助長員工被動的工作態度。團隊表示,社署社會工作主任、社會工作助理等專業人員,一般約3年就會獲安排到不同崗位,積累不同領域知識和經驗,但輪崗的工作安排也削弱了員工發現問題並以創新方式解決問題的積極性。
另一方面,社署與其他部門合作關係複雜,令權責模糊不清,繼而養成員工被動工作的心態。團隊以幼兒工作員的註冊制度為例,有意在香港註冊為幼兒工作員的人士,需要修畢受社署署長認可的課程名單,並向教育局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遞交申請表格。換言之,幼兒工作員是在受社署管理的服務單位工作,但幼兒工作員的註冊程序則是由教育局執行。
研究團隊也翻查受社署署長認可的課程名單,發現課程年期由約一年至五年不等,課程內容不一,收生要求亦不盡相同,導致其知識水平和能力也會有較大差別,繼而影響服務質量。但一直以來,無論是作為評定訓練課程是否受認可的社署,還是負責審批幼兒工作員申請資格的教育局,均沒有就資格門檻提出質疑或提出社會發展提升門檻的建議,繼續沿用多年的課程名單作為審批標準,反映即使是跨部門協作,各部門都傾向專注處理自己的工作範疇事務。
團隊還將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11個地區專業職系編制與區內14歲或以下人口數字進行合併分析,發現沙田區人手緊張情況最為嚴峻,達到1∶4981,若將暫時性空缺的因素考慮在內,則有4個地區,沙田區、中西南及離島區、九龍城及油尖旺區,大埔及北區的比例超過1∶5000。
五大建議多方面對症下藥
團隊建議,社署重新審視每個受資助機構的監察機制,審視有不良行為記錄的機構申請資助撥款時,應加入額外條款確保機構服務有所改善,並且訂立罰則,例如黑名單、扣分制等;重新審視幼兒工作員的註冊和培訓制度,仿效社工的註冊號制度,對課程內容結構、實習時數等細節訂下明確標準,亦建議社署對各機構面對為員工提供培訓課程的次數訂下硬性指標,並定期抽查,確保服務質素達標。
團隊還建議,社署就官方文件指引的更新工作訂立清晰時間表,完善非政府機構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立數據庫,有效統計服務單位各職系的人手比例、流失率等數據,就進一步改善人手比例指標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並就缺乏足夠專業人員等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並且建議社署以社會工作者、幼稚園教師等專業職系為參考對象,為幼兒工作員的晉升階梯、薪金待遇制訂明確指引和規定。
在社署內部人力資源制度改革上,團隊建議,社署與其他政府部門就跨部門協作的工作事項需釐清權責關係,訂立清晰的關鍵績效指標(KPI)、獎懲機制等方式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同時建議社署把未來社會變化、香港人口估算、市民對各類型社會福利服務的實際需求等,作為制定長遠社會福利策略的重點考慮因素,以及作為內部人手調配的準則,確保現有的人力資源得以有效利用且足以應付各類型社會福利服務所需。
立法會議員李浩然表示,兒童是社會未來的主人翁,更是社會發展的期望,每一位兒童都應該擁有快樂的童年,虐待兒童案可謂「一宗都嫌多」,更遑論是發生在受政府撥款資助服務單位的大型虐兒事件。團隊後續會將報告提交給社署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並期望引發社會持續關注,齊心協力優化現行非政府機構的監管機制。
【報告全文】香港非政府機構的監察與管理機制初步研究——以「童樂居」事件為例
(大公文匯網 李斯哲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