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土地供不應求,有不少港人赴廣州等地購買骨灰位,針對這一現象,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昨日(29日)向傳媒透露,穗港已聯合開展骨灰位服務情況調查。
廣州消委會調查發現,港澳台同胞骨灰需安葬安放在廣州的,安葬承辦人可憑逝者死亡證、火化證等證明材料到廣州市各經營性公墓認購骨灰格位,並在辦理《入粵安葬證》後,將骨灰安葬安放在廣州市經營性公墓內。
同時,凡需運入廣東省內安葬的華僑、港澳同胞的骨灰,安葬承辦人應向安葬地縣級或以上民政部門申請,憑安葬地縣級或以上民政部門會同級僑務部門共同出具的同意安葬證明,辦理廣東殯葬協會印製的《遺體(骸骨、骨灰)入粵安葬證》。
根據《廣州市殯葬管理規定》「公墓、骨灰堂(樓)的經營者不得以各種形式預售、傳銷墓穴以及骨灰位。已購買墓穴、骨灰位的,不得私自買賣」規定,香港居民不能預先購買廣州市骨灰格位作將來之用。另外,根據民政部有關規定,骨灰格位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使用周期。
編輯:林犀
關鍵詞:廣州骨灰位香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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