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受疫情持續影響,市民多留家中,透過網上交友情況普遍,但同時網上情緣騙案暴增,警方今年首10個月錄得1369宗涉及網上情緣騙案,比去年同期上升逾八成,損失高達4.8億港元,是去年的2.7倍,本港警方近日聯同國際刑警及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偵破一個活躍在東南亞地區的詐騙集團,共拘捕27名男女,涉及37宗網絡情緣騙案,損失高達1500萬港元。
甜言蜜語哄騙成為情侶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張偉豪表示,搗破詐騙集團與過往網上情緣犯案手法大致相同,騙徒透過不同網上平台認識受害人後,以甜言蜜語及謊話哄騙其建立情侶關係,其後以不同藉口騙取金錢,包括急於需現金周轉、投資虛擬貨幣和送禮需繳清關費等,騙取受害人將金錢存入指定銀行戶口。
本港警方早前與國際刑警和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展開代號「跨步」的聯合行動,鎖定該個活躍於東南亞的詐騙集團,涉及37宗案件,損失共1500萬元,其中一名29歲投資經理於接受騙徒投資建議後,被騙取180萬港元,為最大損失的受害人。
經深入調查後,馬來西亞警方在當地拘捕七名尼日爾尼亞籍人士,相信他們搖距操控涉案銀行戶口,涉嫌「詐騙」和「逾期居留」。
可要求視像通話核實身份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許諾表示,本港警方在全港多區拘捕3男17女(20至66歲),涉案借出戶口給「外地男友」,部分被捕人士聲稱是受害人並不知情,他們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相信為各個傀儡銀行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同檢走10部電話及相關銀行文件紀錄作調查。
許諾提醒市民在網上交友要分外小心,切勿將個人資料交給網友,如對其身份有懷疑可要求進行視像通話,或以其他方法核實對方身份。將銀行戶口借出進行非法活動,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