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前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去年初於議員辦事處門外張貼「藍絲與狗不能內進」告示而犯眾憎,在有市民登門理論期間,遭劉妻「滅時潘」潘書韻,以及劉的時任男助理李譯喬潑漂白水。李譯喬被控3項襲擊罪,經審訊後今日(30日)於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其中1項襲擊罪成。裁判官陳慧敏在判刑時指,被告當時躲在議員後方突擊施襲,議辦外市民手無寸鐵,根本無路可逃,直斥被告多次以清潔劑噴向事主額頭,行為卑劣、野蠻粗暴,且挑起在場人士的情緒,終判囚6個月2星期。
陳官裁決時指,針對其中一項襲擊罪,事主何華描述細緻詳細,沒有誇張躲閃,與影片吻合。相反,被告自辯不盡不實,法庭拒絕信納。被告聲稱噴壺中液體為稀釋消毒酒精,可以噴於衣物上,但陳官指噴劑呈藍色,與市面上透明消毒酒精有別,質疑噴劑反而會沾污衣物。
被告又指,噴劑為派發市民所剩下的物資,案發時多次噴向議辦門外消毒空氣。陳官則認為,假如被告所言屬實,噴劑應以與派發物資相同的小瓶盛載,而非片段所見的噴壺。再者,若果被告真的因為擔心疫情而噴消毒劑,理應關好門窗,惟其行為反而令事件升溫及火上加油,裁定被告多次用清潔劑噴向何額頭,對其身上造成刺激,目的昭然若揭,乃要懲罰議辦外聚集人群,令他們知難而退。陳官指,被告用掃把多次插向人群,動作大力及兇狠,當時議員已無危險,相信被告反應過激,行為屬於懲罰性質,終裁定被告第二項襲擊罪成。
32歲辦公室助理李譯喬,被控3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去年3月9日,在長沙灣青山道名人商業中心605室門口襲擊女子王西萍、何華及男子關新偉。27歲潘書韻則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王西萍及何華;及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女子楊美容的一條長褲,和女子羅群的一對高跟鞋。潘自7月起便沒有出庭應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編輯:莫一傲
關鍵詞:攬炒派劉家衡襲擊罪判囚陳慧敏滅時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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