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鄭文迪、解雪薇、實習記者王香安(文、圖))垃圾徵費醞釀近16年,昨日終於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草案,最快18個月後實施,但無法團、無居民組織、無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的「三無大廈」缺乏管理,恐成為徵費計劃漏洞。大公報記者走訪多個唐樓林立的舊區,發現「三無大廈」環境衞生尤其惡劣,不但樓梯間有垃圾堆積,連附近街道的垃圾桶都被家居垃圾塞爆。
有清潔工人透露,在無垃圾收集服務的舊樓,胡亂棄置家居垃圾問題嚴重,垃圾徵費恐加劇問題,令衞生及鼠患問題惡化,期望政府做好配套。市民普遍不反對垃圾徵費,但認為對減廢幫助不大。
大公報記者昨日到佐敦、油麻地、深水埗多區實地觀察,發現「三無大廈」垃圾堆積梯間無人理,街上的垃圾桶四周散落外賣飯盒、家居垃圾的情況相當普遍。深水埗醫局街垃圾站門口,有人將一袋袋用垃圾袋裝着的家居垃圾棄置垃圾桶旁邊,堆出的垃圾山有半個人高度,腐臭味道撲鼻。
深水埗清潔工王先生說,附近有很多「三無大廈」,部分大廈無人收垃圾,不少居民把家居垃圾直接丟在路邊,亦有食肆不理法規,把廚餘例如雞皮周街亂棄。他擔心垃圾徵費實施後,正常處理垃圾的成本增加,反而加劇胡亂棄置家居垃圾和廚餘的問題,他的工作量勢將大增,希望新規例加重違例者罰款,加強警惕作用。
商戶:徵費無助減廢
在深水埗基隆街,記者走訪多幢「三無大廈」,發現不少大廈樓梯間的家居垃圾散落一地,更有棄置傢俬,而牆上貼有「強烈譴責」標語。不少居民告訴大公報記者,不知道垃圾徵費是什麼。
至於早前爆疫的佐敦新填地街,商戶王女士說,附近長者隨手扔擲生活垃圾、煙頭及啤酒瓶,令街口不時散發腐臭味。她認為,垃圾徵費對減廢幫助不大,「隨便掉垃圾嘅人,唔會專登買膠袋再掉!」她說自己一向每日掉一次垃圾,不會為節省膠袋錢而延長掉垃圾的頻率,但質疑垃圾徵費增加市民經濟負擔,「生意咁冷清,仲要增加支出,政府係好意,但應該補貼一下基層市民。」
街坊簡先生則認為,垃圾徵費早就應推行,現時經濟不好,失業問題嚴重,開徵垃圾費加重經濟受困市民的負擔。他又認為,要減少固體廢物,加強宣傳教育更重要,建議政府在垃圾站設「指定垃圾袋」銷售點,讓大家親臨其境,感受垃圾堆積如山的震撼,提高環保意識。
倡聯合聘物管公司糾正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長余珍形容,「三無大廈」是垃圾徵費的「大窿」,必須修補。不少「三無大廈」無僱用清潔工倒垃圾,居民會把家居垃圾扔到街邊垃圾桶,甚至到處亂扔,衍生衞生問題。她建議由民政事務總署牽頭,透過「小區管理計劃」,聯合多幢三無大廈一同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糾正混亂情況,長遠應修訂相關法例,令安排有法可依。
遙遙無期|環團指18月過渡期太長 削減廢成效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垃圾徵費草案,並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正式實施日期,則有待立法會日後決定。不同政黨的立法會議員都期望,政府能在過渡期內完善回收配套及執行機制,包括興建更多廚餘回收設施。但環保團體認為18個月過渡期太長,增加落實垃圾徵費變數,恐削弱減廢成效。
民建聯環境事務發言人葛珮帆指出,2019年都市固體廢物的棄置量為平均每日11057公噸,人均棄置量為每日1.47公斤,較2011年1.27公斤的人均棄置量高,相信通過廢物徵費有助減廢,期望政府能在適應期完善相關配套及執行機制。
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指出,現時本港每日的廚餘吞吐量為500噸,但每日全港工商及家居廚餘則超3000噸,認為政府應該做好減廢和回收的工作,而提供經濟透因鼓勵食肆做好垃圾分類比起強行徵費更有效。
建議不應超過三個月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贊成計劃設立準備期,但認為整個減廢計劃不能只靠徵費,應當加大力度宣傳。
不過,綠惜地球認為,政府為實施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過長,擔心法例實施日期由立法會日後決定會增加變數,令法例正式實施遙遙無期。該會又希望政府加快興建更多廚餘回收設施,及將廢塑膠回收先導計劃擴展全港十八區,以配合法例實施。
綠色和平則認為,確立法案條文屬邁向「減廢願景」的重要一步,但欠缺條例生效日期、時間表及各階段減廢目標,條例變相形同虛設,建議適應期不應超過三個月,以免適得其反。
用者自付/三口家料月付33元 綜援戶每人補助10元
垃圾徵費實施後,市民棄置家居垃圾須購買指定垃圾袋,以一個三人家庭為例,每月估計要付逾30元;工商垃圾則以重量來計算。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強調,已考慮基層市民處境,正式實施徵費後,會向綜援家庭每人每月補助10元,市民也可到各區回收中心「綠在區區」回收廢物換取積分,用積分換取實用的家庭用品和食品。
立法會昨日以37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垃圾徵費實施後,市民棄置家居垃圾時要用「指定垃圾袋」包好,或貼上「指定標籤」。「指定垃圾袋」設3公升至100公升等九種容量,每公升徵費0.11元,若一個三人家庭每天用一個十公升垃圾袋計算,每月要付約33元。
違法棄置罰款1500元
黃錦星稱,法例通過後會有至少18個月準備期,其間會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正式實施徵費日期將視乎社會經濟情況,諮詢立法會後再決定。條例生效後首6個月是適應期,執法人員會在廢物收集點等執法,主要是警告,針對嚴重及屢勸不改個案會檢控,罰款1500元。局方會根據投訴和舉報,分析違法棄置黑點。
房屋經理學會會長余珍表示,落實立法徵費有助推動環保,日後住戶需購買指定垃圾袋裝垃圾,物管公司才會處理。若有人以其他垃圾袋棄置垃圾,物管公司會另外準備指定垃圾袋裝好棄置,但相信額外費用有限,對管理費無大影響。她希望在適應期內,政府加強宣傳教育,讓市民及早適應新做法。
垃圾徵費早在2005年環保署公布提出,當時目標是2009年實施。但政府在2018年下半年,才正式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開會十多次,至去年五月中才開始審議,其後議員認為餘下會期不足,經投票後決定終止。隨着立法會延長任期不少於一年,草案變相「重生」。
綠色轉型/減包裝商品 加強回收網絡
市面商品過度包裝情況嚇人。市民購物後,隨時承擔更多垃圾徵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會加大與生產商溝通,推動減少包裝商品,而政府會強化社區回收網絡,未來增加10個回收便利點,強調要由現在開始培養移風易俗的改變,支持綠色轉型。
黃錦星昨日會見傳媒時稱,未來準備期內的工作主要有三方面,包括善用18個月準備期做好準備、加強支援和回收配套、加強推廣宣傳教育。
早前有環團調查發現,超市商品中,蔬果的塑膠過度包裝最嚴重,舉例買一盒愛文芒果,隨時一併買膠托盤、生果網和保鮮紙,消費者將要為買回來的塑膠支付垃圾徵費。
黃錦星昨日被問到會否規管生產商和企業減少過度包裝,避免製造垃圾時稱,會與生產商增加溝通,推動超市推出更多較少包裝、採用可回收包裝物料的商品,供市民選擇。他稱條例目的是源頭減廢,相信可令企業和生產商改變生產方式。
環保署回覆《大公報》稱,去年下半年起重新構建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開設22個回收便利點、超過100個回收流動點,連同原有的九個回收環保站,接收八種常見回收物。截至6月底,回收便利點收集了逾4500公噸回收物,數量較上一代的社區回收中心,上升近兩倍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