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修例風波期間深度參與黑暴犯罪活動、大肆鼓動支持煽惑資助暴力犯罪行為的「612黑暴基金」昨日宣布擇日散檔。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19日)早上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出,「612基金」目無王法,一個組織有沒有犯法,一講事實,二講法律。「612基金」不註冊登記,不是法人,沒有理事,沒有註冊地址,更加沒有登記理事的住址,竟然可以在過去兩年,用二十多個員工,天天經營,而且借人家的銀行戶口處理過兩億元的經費。
梁振英指出,一個組織必須根據公司條例、社團註冊條例等法律註冊登記成為法人,才可以存在,才可以運作,這是非常簡單而又清楚的法律,特別請教大律師,全香港街頭街尾的大小商戶、成千上萬的社會組織都是奉公守法這樣存在和經營的。但是,大家清楚知道有關「612基金」的事實是, 一個英籍大律師、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加一個退休主教陳日君等人走在一起,不註冊登記,不是法人,沒有理事,沒有註冊地址,更加沒有登記理事的住址,不必交年報,不必報稅,竟然可以在過去兩年,用二十多個員工,天天經營,而且借人家的銀行戶口處理過兩億元的經費。
梁振英表示,「612基金」明明犯法,如果啞忍,香港就是無法無天的地方,就是誰惡誰正確的地方,香港所有社會組織都不必辦任何政府手續,都不必自己去開銀行戶口。大家在等等著看吳靄義大律師再一次在犯人欄表演「慷慨陳詞」。
編輯:莫一傲
關鍵詞:梁振英612基金無法無天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加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