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蘋果日報》的謊言又豈止100個?《蘋果》上星期自己收檔,竟再炮製謊言轉移視線,聲稱被打壓而執笠,800多名員工即時淪為炮灰,由「中產變破產」。據了解,一班員工已準備跟壹傳媒算賬,追討欠薪並要求高層交代。
上月底,《蘋果》隸屬的壹傳媒才發公告聲稱,集團有約5.21億港元資金儲備,足以維持18個月營運。有政界人士認為,壹傳媒財力雄厚,突然宣布停止運營,箇中必有內情,促有關方面調查壹傳媒有否欠薪,以及事件是否牽涉無良僱主轉移資產等,若然屬實,必須追究刑責。
上月中,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依法凍結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00282)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賬戶內的財產。該三間公司被凍結的資產雖達1800萬元,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每月平均虧損約2500萬元,單月虧損已超過近期被凍結資產的總和。
上月稱有5.21億儲備 夠撐年半
據悉,壹傳媒集團現金流穩定,整體收入為每月9500萬元,其中,《蘋果》僅網上新聞的收益,每月已近2000萬元。翻查往年中期業績,去年6月至8月期間,壹傳媒集團得到特區政府「保就業」計劃高達3300萬元的資金資助,單單這一筆資助,已經遠遠超過被凍結的1800萬元。此外,壹傳媒上月底信誓旦旦聲稱,截至今年3月底,集團有約5.21億元資金儲備,足以維持18個月。事實上,《蘋果》執笠源於幾名高層的草率決定,該報一名副總編輯本月24日在電台節目中自爆,她與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在商討後,隨即「拍板」當日提早收檔。
消息指,目前至少20多名員工計劃向壹傳媒追討欠薪,並要求高層解釋匆匆執笠的真正原因。
促調查是否轉移資產 須追刑責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原金融界立法會議員吳亮星指出,香港是一座商業城市,任何企業都有依法依規決定是否繼續運營的權力,但企業亦肩負一定的社會責任,在公司資產尚有一定結餘的情況下,理應優先考慮員工的生計。他說,《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等對特區勞工法例,對員工職場利益的保障有清晰明確的規定,僱主若違反相關規定,或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他希望有關工會、勞工組織對壹傳媒是否欠薪作出詳細客觀的調查,還失業員工一個公道。
全國政協委員、工聯會理事長黃國表示,打工仔辛勤勞動付出,根據勞工法例、僱傭合約的相關規定獲得應有報酬,乃天經地義,部分員工在壹傳媒正式宣布執笠前已經主動提出離職,寧願少拿些錢,也希望應得的薪金能夠盡快到手。他指出,壹傳媒在資金充裕的情況下,突然宣布停止運營,前線基層員工頓時失業,生計徬徨,希望政府有關部門介入,調查是否涉及無良僱主轉移資產的情況,一旦查出屬實,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舊拍檔爆料:黎智英對下屬都「算到盡」
自稱「出錢財為壹傳媒搞發行」者,日前署名「小強」發文,痛斥黎智英身為老闆,卻計算每一位幫他做事的員工,甚至變相要別人求他「欠人情債」,實在令人心寒!
「小強」在文中又踢爆,《蘋果日報》新聞的編輯標題與內容大多數不符,「標題話警察錯,文內就不是。有關政府,有關國家,有關共產黨,大多如是。」有內部高層曾直言,《蘋果日報》是被社長及所有編輯「搞死」。
不依合約 橫蠻無理
自言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自掏腰包200萬元助壹週刊避過關門之險的「小強」,出錢為壹傳媒搞發行,最終蝕清光,都沒得到黎智英一句「可憐」。「小強」說,「這個心細如塵的老闆,他會計算公司每一位幫他做事的員工。他又會用送股票收買員工,去監察他……,由本來相處親如兄弟,最後為監視反目,一生不見。所以他利用年輕人,猶如草芥,根本小事一樁。」
「小強」還在文中講述了幾樁往事。其一,「小強」與拍檔去大埔道黎智英的大宅食飯,黎智英注意到「小強」駕駛平治E230,最終傳到全公司都知曉。其二,報販賣不出的壹傳媒刊物,不允許退回壹傳媒,無理要求「小強」「啃清光」,甚至改變合約,事後黎智英反而黑面說:「你不開心,我啲員工減你費,不准你退回報販刊物。你可以搵我,我可以幫你喎,不用周圍講呀。」「小強」這才恍然大悟,黎智英不依合約、減費用、要自己「啃清光」賣剩的刊物,原來就是想自己求他,「想我欠你人情債,我怎樣還啊。今天想起,真是心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