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 記者 黃寶儀)廣東省28日發布《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粵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粵台農林34條」),涵蓋農地林地使用、融資便利和政策支持、投資經營、人才和技術標準、開拓內銷市場等五個方面,聚焦研發創新。在廣東發展農業項目的台灣青年紛紛叫好,認為「粵台農林34條」在16處明確提出台胞台企在申報有關資格資質及享受有關優惠政策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將對台胞台企參與鄉村振興項目、促進兩岸農業交流帶來積極影響。
記者從廣東省台辦獲悉,「粵台農林34條」出台,對「十四五」時期台胞台企參與廣東鄉村振興戰略,分享廣東發展機遇,實現在粵農林領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據介紹,「粵台農林34條」具有三大特點,首先着眼「農林22條措施」落實落地,將其中原則性的規定進行細化、實化和具體化;其次聚焦研發創新,在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申報農業和林業龍頭企業、自創品牌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體措施;同時,突出廣東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特色,全文共有16處明確提出台胞台企在申報有關資格資質及享受有關優惠政策方面,適用與廣東居民企業同等條件。
在粵發展的台胞台青看到後紛紛叫好。正在廣東清遠飼養生態雞隻的台灣青年陳永鑫表示,正計劃深度參與大陸的鄉村振興,與當地探討合作建立鄉村基地或合作社的可能性,「粵台農林34條」出台後對於項目推進有積極作用,將為項目帶來更廣闊發展空間。此外,關於同等條件申報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創立自主品牌的規定,也獲得陳永鑫點讚,稱「得到政府認可更利於持續發展。」
編輯:江月
關鍵詞:廣東台資企業粵台農林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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