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4名攬炒政棍,包括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分別被控去年6月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在維園的未經批准集會,案件本月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律政司今日(20日)表示,已經收到梁凱晴、岑敖暉及袁嘉蔚就刑罰申請上訴許可的通知。
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4人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與其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中黃之鋒被判囚10個月,岑敖暉被判囚6個月,袁嘉蔚及梁凱晴各判囚4個月。
編輯:秋姜
關鍵詞: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非法集結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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