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新聞網報道,「十四五規劃為香港法律界帶來的機遇」研討會12日上午在網上舉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香港法律界需對標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法治藍圖。借「十四五」規劃的「雙循環」,成為國內國際法律服務的獨特平台,並造就香港法律界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法律建設。
國內國際雙循環法治建設
陳曼琪表示,香港法律界需對標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法治藍圖。她指,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願景目標綱要第五十九章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明確表示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加強涉外法律人才培養。國家需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為國內國際「雙循環」和「十四五」規劃提供強而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過程中必然涉及整合律師、公証、司法、仲裁、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加快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和涉外法律人才,推動形成公正合理的國際規則體系,進一步完善我國一站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香港法律界應該積極參與國內國際雙循環法治建設,善用法庭、仲裁和調解平台,抓緊自身持續發展增長點。
陳曼琪強調,香港法律界藉「十四五」規劃的「雙循環」,成為國內國際法律服務的獨特平台,並造就香港法律界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法律建設。
一站式參與內地訴訟及調解對接
國內法治建設方面,陳曼琪指出,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願景目標綱要第三十一章第三節的「積極穩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亅提及擴大內地與港澳專業資格互認範圍,深入推進重點領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執業資格互認方面,陳曼琪指出,去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准許香港法律執業者考取粵港澳大灣區九市執業資格,讓香港法律執業者通過考試考核進入內地法治體系,以內地律師身份在大灣區九市辦理適用於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業務。此有助香港事務律師和大律師以個人身份全面融入國家大發展,亦可豐富、推動和不斷完善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制度。她亦提到,港籍大灣區律師更可根據試點辦法成為大灣區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香港法律應用方面,陳曼琪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研究擴大《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容許當事人選擇域外法律的範圍,探索在港資企業所涉糾紛中,容許當時人選擇香港法律。此亦有助香港法律執業者打破時空地域司法界限,以港籍大灣區律師、港籍調解員和香港法律執業者專家証人身份,一站式參與內地訴訟及調解。
港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執業有良好條件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願景目標綱要第六十一章第一節,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陳曼琪表示,自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區政府簽定了8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當中三個互相執行仲裁決定安排和補充安排,成功為兩地就仲裁裁決互相執行提供簡單而有效的機制。特別是2019年簽訂的仲裁程序互相協助保全的安排,更是內地首次簽署向其他法域仲裁程序提供保存協助的文件,是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務實舉措。我相信,兩地會有更多民商事司法協助, 尤其是「十四五」規劃第六十一章第一節提到香港的優勢範圍,並以此強化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頂層設計和具體支援。上述種種,都為香港法律執業者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創造良好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