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7名男女涉前年10月於葵涌破壞「優品360」零食店,被控刑事毀壞罪,其中17歲男學生及1名五旬男子早前認罪,五旬男子被判囚8個月。17歲男學生今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並賠償1134.5元予受害公司。
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犯案人受網上號召到商場搗亂破壞店鋪,造成財物損失,令前線店員驚慌,無辜受害。案中眾人行為無法無天,令一般市民也覺不安;破壞店鋪亦非個別事件,當時「一浪接一浪」發生,甚至一日多宗,「好似傳染病嘅病毒咁傳開去」,而被告正是「受感染加入行列」。羅官批評發起人固然罪大惡極,但所謂「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動手者角色重要,否則無論「出口嘅人說得幾咁漂亮、幾咁煽動、幾咁英雄」亦難成事,故動手者刑責不可輕視。羅官最後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並批出1134.5元的賠償令予受害公司。
54歲無業漢鄒昇華、18歲學生黃斯曼、1名15歲少女、1名14歲少年以及同是17歲學生的陳佩瑩、曾梓嫣和林天樂,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損壞「優品360」店鋪內財產。
編輯:江月
關鍵詞:更生中心優品360刑事毀壞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加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