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中央和特區政府今日(31日)起,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作為旅遊證件和身份證明。BNO護照已不能用於香港出入境,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以反制英國的BNO新居留簽證及入籍計劃。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自2021年1月31日起,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相關香港居民可繼續以其香港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辦理出入境手續。至於有關人士到訪的目的地或過境的國家或地區是否接納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為有效旅行證件,他們須自行確定。香港入境處已就相關措施向香港國際機場航空公司委員會發出通知,當乘客登機返回香港時,航空公司需要求相關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作身份證明。
國泰航空和香港航空隨後發布網上通知,提醒香港乘客登機前往香港時,須出示特區護照或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有職員稱BNO仍可辦理登機手續,但無法用於過關。
去年7月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英國之後推出新的BNO簽證,今日下午5時起起開放BNO簽證服務。具有BNO身份的港人及直系親屬在申請特別簽證後,逗留5年後可申請居留權,再居住英國多12個月後可以申請入籍。
編輯:林犀
關鍵詞: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入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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