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今日(20日)上午11時舉行記者會。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葉永林表示,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經過深入調查,於昨日(19日)進行名為「凌霄行動」的拘捕行動,以涉嫌串謀洗黑錢罪成功拘捕5男2女,年齡介乎30至37歲,被捕人士全部都是現職或曾任職銀行職員,他們涉嫌串謀洗黑錢逾63億元港幣。警方相信今次行動成功瓦解一個跨國犯罪洗黑錢集團,警方亦從一名犯罪分子所住的公屋單位搜獲現金780萬元。
葉永林指出,該宗案件是警方首次拘捕有本地銀行從業員參與的洗黑錢案件,將破壞本港金融體系的不法分子繩之於法。警方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由於案件牽涉到本港多間銀行,涉及幾多間銀行等信息暫時不方便透露。
警方表示,在跟進一宗2017年電郵騙案期間,發現一個跨國商業犯罪團伙在港運作,集團首腦招募16個內地及比利時人來港,在本港銀行開設公司戶口,並提供偽造銷售合同、假身份證等文件,虛報實際業務方便開戶。集團又串通7名本港銀行客戶經理,協助修改偽冒文件及開戶過程,每個戶口提供數千元報酬。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朱堅華介紹,該犯罪集團在2017至18年,成功開設14個公司戶口,並在17至20年間,處理逾63億港元懷疑犯罪得益,有關資金主要來自意大利、越南或德國等地。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
編輯:蘇萊
關鍵詞:銀行職員洗黑錢本地銀行商業罪案調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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