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新聞網報道,1917年-1924年,北京、上海《中華新報》均停刊,張季鸞返回北京,任隴海鐵路會辦,數日後張季鸞辭官離職,至天津。1926年9月,吳鼎昌、張季鸞、胡政之三人成立新記公司,依靠「吳鼎昌的錢、胡政之的管理、張季鸞的筆」,重啟《大公報》。張季鸞辦報事業達到鼎盛時期。
此期間確定四不方針:不黨、不賣、不私、不盲。
第一不黨。黨非可鄙之辭。各國皆有黨,亦皆有黨報。不黨雲者,特聲明本社對於中國各黨閥派系,一切無聯帶關係已耳。惟不黨非中立之意,亦非敵視黨系之謂。今者土崩瓦解,國且不國,吾人安有中立袖手之餘地?而各黨系皆中國之人,吾人既不黨,故原則上等視各黨,純以公民之地位發表意見,此外無成見,無背景。凡其行為利於國者,吾人擁護之;其害國者,糾彈之。勉附清議之末。以彰是非之公,區區之願,在於是矣。
第二不賣。欲言論獨立,貴經濟自存。故吾人聲明不以言論作交易。換言之,不受一切帶有政治性質之金錢補助,且不接收政治方面之入股投資是也。是以吾人之言論,或不免圃於知識及感情,而斷不為金錢所左右。本社之於全國人士,除同胞關係一點外,一切等於白紙,惟願賴社會公眾之同情,使之繼續成長髮達而已。
第三不私。本社同人,除願忠於報紙固有之職務外,並無私圖。易言之,對於報紙並無私用,願向全國開放,使為公眾喉舌。
第四不盲。不盲者,非自詡其明,乃自勉之詞。夫隨聲附和,是謂盲從;一知半解,是謂盲信;感情衝動,不事詳求,是謂盲動;評詆激烈,昧於事實,是謂盲爭。吾人誠不明,而不願自陷於盲。
編輯:枕流
關鍵詞:張季鸞四不方針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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