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新聞網報道,香港終審法院大樓正面外牆頂端,聳立著一尊羅馬正義女神的雕像,她雙眼蒙布,手持利劍與天平,面向遊人如鯽的皇后像廣場。1912年1月15日,在剛剛落成的香港最高法院大樓啟用典禮上,當時的港督盧押爵士致辭,對正義女神寄予厚望,他希望「於未來悠長歲月,這座蒙上雙眼,手持天平的公義之像,將年年月月矗立於法院門廊之上,不受世事滄桑變換所影響;庭院之內,亦將日復一日施行公義,不偏不倚,不懈不休」。
「修例風波」以來的一樁樁、一幕幕,大家都看在眼裡,「警察抓人、法官放人」成為日常,非法持有大批槍械和違禁武器、當街圍毆蓄意傷人這樣的嚴重犯罪都能獲得保釋,讓人不禁發問,香港司法界的一些人在修例風波中扮演什麼角色?
7日,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將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這意味何官將暫時毋須審理刑事案件。他曾將多宗「反修例示威案」中的被告判以無罪或予以輕判,還曾稱讚「港獨」分子是「社會棟樑」。
去年12月8日,警方在灣仔一單位、荃灣貨倉及北角屋苑等地檢獲大批槍械和違禁武器,拘捕「屠龍小隊」張俊富,何俊堯接手這宗「真槍案」後,竟然批准張俊富保釋。
去年11月18日及19日,「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涉嫌擾亂立法會國歌法公聽會,戴面具衝向聶德權致使男保安倒地。3人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何秀儀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何俊堯雖裁定3人在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對各人僅罰款1000元,更聲稱3人未來必定是「社會棟樑」。
去年11月,中四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掟汽油彈,於5月19日承認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何俊堯得悉後卻表示:「唯一受傷可能係被告被制服嘅時候」,並續准他保釋至7月14日判刑。
去年11月11日,店務助理馮朗濤涉在閣麟街美輪樓外管有一個鐵槌,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裁判官何俊堯准許被告1000元自簽擔保,守行為12個月。
去年10月19日,獸醫助理雷凱鈞涉在西環石山街11號Lexington Hill對面損壞一道牆,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何俊堯准許被告1000元自簽擔保,守行為12個月。
去年10月31日,酒店餐飲接待員鍾嘉豪萬聖節晚上,在蘭桂坊附近向警方防線拋擲兩個麻包袋,何俊堯卻指被告行為「不算太暴力」,而且「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去年8月11日,仇栩欣在北角發生的暴力衝擊現場因涉「襲警」被捕,她則反誣警員拘捕她時使用「粗暴」手法。何俊堯在仇栩欣襲警案中不當發問、罔顧事實、立場有違中立,自始自終對警方抱有强烈的敵意。何俊堯在未有考慮到暴動現場環境凶險的情況下,就毫無根據地認定警員的態度「蔑視、輕佻」,其隨後不僅將兩位警員的供詞認定爲「大話冚大話」,更言稱「警員作供猶如身處平行時空」。
去年6月,灣仔警察總部曾遭暴徒包圍,大學生王愷銘在警察總部外牆塗鴉諷刺警察,何俊堯判刑時苦口婆心表示,不想判阻嚇性或懲罰性重刑,最終判感化一年及賠償1200元。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其辦事處多次收到大量市民對何俊堯處理過往一年反修例案件立場偏頗、裁決不公的投訴。葛珮帆表示,何俊堯對所有被告均判罪名不成立或輕判,反之,對出庭作供的警員,卻被抨擊為不可靠或不誠實的證人,令人質疑他態度偏頗,質疑其是否仍然適合處理涉及被告為某些政治目的或信條而違法犯罪的案件。而何俊堯在判決及審判的過程中,所發表的言論,向大眾釋出極之負面的信息,令滋事分子可能誤以為可以透過違法甚至暴力的行為表達意見。
針對市民投訴何俊堯等法官多次判決不公的問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強調過,當法官在法律觀點上犯錯、錯誤地運用酌情權,或由於嚴重的程序或其他失當而導致裁決不公,律政司便要決定是否對案件提出上訴,或者在刑事案件中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或申請覆核刑期等。
除何俊堯外,香港亦有大量「黃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