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有業主裝修期間,拆走單位部分主力牆,事件於去年5月曝光,屋宇署亦已根據《建築物條例》要求業主進行補救工程。屋宇署今日(24日)表示,已完成相關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及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按照《建築物條例》,向有關單位業主、有關工程承建商和室內設計師提出合共六項檢控。觀塘裁判法院已發出傳票,有關聆訊定於2025年2月進行。按一般程序,提告詳情將於聆訊前一日在法院網頁公開。
屋宇署指出,除豁免審批工程外,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或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而進行的樓宇改動及加建,均屬僭建物。一經定罪,可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2年,以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如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毀的危險,與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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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常伯勞
關鍵詞:康城主力牆屋宇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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