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今日(27日)舉行記者會,簡報販運危險藥物案情。警方於昨日(26日)在火炭展開反毒品行動,並以「販運危險藥物」及「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1名李姓28歲本地男子及1名周姓33歲本地男子,檢獲約14公斤的懷疑海洛英,市值超800萬港元。
警方表示,探員於昨日上午突擊搜查了一個位於火炭工業大廈的分租單位,發現一名本地男子正在處理一批藏於行李箱及紙袋內的海洛英磚。經點算,警方共檢取40塊、每塊重350克的懷疑海洛英。警方隨即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該名男子。同日,探員亦在將軍澳一個私人屋苑,以「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了另一名本地男子。經初步調查,警方相信該男子為主腦,其操控的犯罪集團在網上以「賺快錢」為名招攬較早前被捕的男子參與販毒,包括負責管理火炭毒品儲存倉庫及販運上述懷疑海洛英。
兩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拘留調查。警方將暫控其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及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明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在此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呼籲市民切勿貪圖一時之利而參與販毒。警方強調,毒販切勿以為在背後操控他人販毒就可避免刑責。警方必定不遺餘力,全方位打擊這些幕後主腦。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法庭在判刑時,亦會將操控他人販毒視為加刑因素。呼籲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編輯:林犀
關鍵詞:販毒海洛英火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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