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黃子龍)特區政府昨日刊憲,擬從社團名冊刪除數百個團體,包括「學民思潮」、「人民力量」,以及多個社區組織,包括「天水圍民生關注平台」、「沙田社區網絡」、「九龍城大小事」、「將軍澳青年力量」等。翻查資料,這6個社團涉及民主派背景,部分成員為「35+串謀顛覆政權案」的被告。
警料近300社團已「停止存在」
公告指出,警務處有理由相信近300個社團已「停止存在」,包括上述6個社團,因而會根據《社團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相關社團於3個月內提交令警方信納社團仍然存在的證明,否則會從名冊上刪除。
「人民力量」的前主席陳志全及前副主席譚得志、「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及前發言人黃子悅、「天水圍民生關注平台」前發言人王百羽、「沙田社區網絡」前主席劉頴匡,以及「九龍城大小事」前社區主任馮達浚,均是「35+串謀顛覆政權案」的被告,當中黃之鋒今年6月再因「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國安處拘捕。「將軍澳青年力量」則在「35+串謀顛覆政權案」所謂的「初選」期間,協辦「新東民間初選論壇」。
議員:部分成員涉違法案件
立法會議員李鎮強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社團作為社會組成部分,其存在與運作理應遵守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要求,社團需保持正常運作並接受必要的監管,這是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的基本前提。此次特區政府通過刊憲方式,公示擬被除名的社團名單,並給予3個月的時間讓相關社團證明其仍存在,已經充分保障了社團的合法權益,體現了程序的公正性。
他表示,從公布的名單來看,包括「人民力量」、「學民思潮」等涉及攬炒派背景的社團在內。回顧這些社團的過往,部分成員涉及違法案件,早已偏離社團應有的社會功能,甚至對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對於這類長期未正常運作、可能存在潛在風險的社團,依法進行規範管理,是政府履行監管職責的應有之義,更是維護社會法治和公共安全的重要舉措。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支持警務處根據機制,將相關已停止運作的組織在名冊中除名。他指出,當中一些組織過去積極從事反中亂港活動,而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該些團體的成員已因為涉及不同案件而入獄,故有關組織的實際運作基本上已停擺,自然沒有原因繼續存在於名冊,以免出現被人「借屍還魂」的機會,故將其除名是恰當的做法。
(來源:香港文匯報A07:要聞 2025/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