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黃宇威)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延至8月18日進行結案陳詞,記者今日在法院外看到,上午09時18分左右,囚车抵達現場。
案件15日惟早上甫開庭,法官杜麗冰指黎基於「誤解」而拒絕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以記錄24小時內的心臟電傳導系統資訊,法庭關注黎的健康狀況,需確保審訊程序順利進行,樂意合作讓懲教署職員為黎配戴。但因懲教署醫療團隊要在今日才可預備好「動態心電圖監測儀」,法庭遂將案件押後至今日開始結案陳詞。辯方承認黎每天得到懲教署醫護的到訪和接受適切治療,對有關服務沒有任何投訴。
編輯:京辰
關鍵詞:黎智英案結案陳詞Jimmy 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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