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5月2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宣布,將於5月15日就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前黨首、該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第一次重審公審。
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
韓國檢方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2月競選韓國總統期間,接受採訪時謊稱不認識城南城市開發公社第一開發處處長金文基。金文基在接受城南市一個地產開發項目腐敗案調查期間死亡。涉案地產項目推進期間,李在明任城南市市長。檢方還指控他在2021年10月國會對京畿道政府審查中,就另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所涉用地規劃問題作虛假陳述。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去年11月一審判決李在明虛假陳述罪名成立,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其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首爾高等法院今年3月二審推翻一審判決,宣判李在明無罪。5月1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宣判,決定以有罪宗旨將該案發回二審法院重新審理。
編輯:游尘
關鍵詞:李在明韓國公職選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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