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人疑被「賣豬仔」至東南亞國家從事詐騙活動引熱議,有議員關注被誘騙港人獲救返港後是否須因從事非法行為而負刑責。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今日(12日)在立法會表示,香港法律對相關案件無域外效力。
卓孝業指,香港的法律對這類案情並無域外效力;另外,根據香港法律,相關人士如果受壓逼的情況下或受威嚇下從事非法活動,有關刑責會相當低,或甚至被減免。他補充,其他司法管轄區都有類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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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寓言
關鍵詞:賣豬仔卓孝業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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