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時,懸掛巨型屏幕突然墮下擊傷2名舞蹈員。總籌辦商藝能的2名項目經理及一名技術統籌,涉嫌向康文署虛報設備的重量,令署方批准演唱會進行,3人因而被控串謀欺詐等兩罪,他們否認罪名,案件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於控辯雙方需處理同意案情,案件押後至明天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控方將傳召14名證人,包括大國文化的職員。
兩男1女被告為:吳凱瑩(女,項目經理,42歲)、林志華(工程統籌,61歲),梁耀祖(項目經理,50歲),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間,在香港串謀欺詐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經理,即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兩個負重表内註明的各項設備的重量,為該設備的實際重量,從而誘使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經理,允許名為「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
3人另被控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指他們在同時同地藉欺騙,即虛假地表示兩個負重表内註明的各項設備的重量為該設備的實際重量,並意圖詐騙,誘使康文署的經理作出作為或一連串的作為,即允許上述演唱會繼續舉行,導致「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大國文化製作有限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編輯:輕雲
關鍵詞:MIRROR演唱會藝能串謀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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