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2024年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李毓毅被指控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市金山區委副書記、區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足球俱樂部聯賽保級、承攬工程項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200萬餘元。
武漢市足球協會原常務副會長付翔一審被判11年
2024年8月19日上午,湖北省嘉魚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漢市足球協會原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貪污、受賄、行賄、單位行賄一案,對被告人付翔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四十萬元;對其貪污所得依法追繳,返還被害單位,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編輯:林犀
關鍵詞:足協李毓毅武漢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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