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9年11月「攬炒」黑暴非法佔據香港理工大學而被警方重重包圍,其間大批暴徒在油麻地一帶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兩名男子否認暴動罪受審,昨(24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法官謝沈智慧批評兩人供詞自相矛盾,稱「簡直是胡說八道」,將案件押後至7月23日求情。
兩名被告分別為潘曉東(22歲)、Pun Dhan Bahadur(34歲)。控方開案陳詞稱,2019年11月18日晚上,有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不斷向警方投擲物品,之後過千人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堵路,示威者無視警方警告,排陣面向警方,以雨傘遮擋催淚彈並回擲,更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
對於被告潘曉東供稱,案發時正前往親戚住所留宿,法官指出,被告知道佐敦有示威仍然前往,又質疑他想知道佐敦情況,卻不致電親戚。及至潘步行看到煙火、聽到敲擊聲,他仍堅持沒有危險,往煙火源頭方向。
至於被告Pun Dhan Bahadur,法官指出,在案發時對方已經在港定居超過10年,稱自己不懂中英文及不懂路,但在庭上能夠完全沒有困難及迅速地在地圖找到行經地點,形容其供詞「令人難以信服」。
編輯:Fay
關鍵詞:理大暴動罪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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