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今年1月20日至2月18日,警方接獲9名年齡介乎16至32歲的女子報案,稱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及旺角港鐵站一帶逛街期間,被人從後向上背及臀部,淋潑淺色無味、且帶微微溫暖的不明液體,有人更在一小時內兩度被潑不明液體。
警方上周五(23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發現可疑人士行蹤,當時他快步走近一名17歲少女,懷疑以保溫壺向其臀部淋潑不明液體。
經初步調查後,警方以涉嫌「破壞公眾體統」罪將該男子拘捕,今日(26日)他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告暫無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再訊,並先索取被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須還押。
被告姓李,56歲,本地男子,報稱地盤工人,懷疑與13宗同類案件有關。控方表示被告涉及同類型案件且正在調查當中,辯方曾替被告申請保釋,但裁判官最終拒絕其申請,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其身穿的衣服及作案保溫壺亦已被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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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莫一傲
關鍵詞:不明液體地盤工西九龍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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