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12逃犯」中的主犯鄧棨然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於內地服刑,刑滿出獄後回港繼續面對司法程序。他今日(14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練錦鴻把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屆時連同鄧早前承認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一同判刑。
鄧棨然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黄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編輯:輕雲
關鍵詞:鄧棨然12逃犯案妨礙司法公正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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