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前年通過所謂「悼念」刺警兇徒梁健輝的動議,時任評議會主席等4名港大生,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宣揚恐怖主義」罪,4人在開審前承認一項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謝沈智慧今(30日)午於區域法院,判處4人監禁24個月。
4名被告依次為張敬生(21歲)、郭永皓(22歲)、杜林丞亨(22歲)及容頌禧(21歲),案發時均為香港大學學生。他們承認一項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4人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他們原被控的宣揚恐怖主義罪獲撤銷。
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表示,4人在案中分別擔當動議者、和議者等角色,案發前草擬議程屬有預謀犯案。議案與港大評議會的會務及學生權益無關,被告「公器私用」利用學生會表達個人意見,濫用選民信任。港大學生在公眾眼中是受過教育的社會精英,他們知道會議透過校園電視直播,而事後亦受到傳媒廣泛報道,是有意圖吸引國際注意。
沈智慧提到,案件極為嚴重,決定以3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及年紀尚輕,亦曾參與義務工,事後亦主動撤回動議,酌情扣減刑期至24個月。
編輯:叁山
關鍵詞:刺警案學生會評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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