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已解散的「民陣」前召集人、社民連副主席岑子杰2013年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紐約結婚,但其婚姻不獲特區政府承認。他於2018年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要求裁定政府拒絕認可其海外締結的同性婚姻屬違反基本法保障人人平等的權利,構成歧視,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上訴庭亦駁回其覆核申請。岑不服判決,再向終審法院提上訴。終院今(5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岑子杰上訴部分得直。
婚姻平權協會表示,終審法院的判決對香港社會整體而言是重要的勝利,判決明確指出香港法律必須要尊重及保障香港同性伴侶,標誌香港社會向平等的愛及更和諧的社會邁進了一大步。但判決沒有承認同性婚姻存不足,目前約六成香港市民支持同性婚姻,籲政府盡快制定健全制度,承認同性伴侶法律地位。
香港基督教非牟利機構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對裁決感到遺憾,擔心民事結合(為同性伴侶提供與異性伴侶相同權利制度)最終會發展成同性婚姻制度。他指,同性婚姻存爭議,如果同性伴侶進一步享有領養權,將會剝削兒童在父母照顧下成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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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顏淡
關鍵詞:岑子杰婚姻同性平權明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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