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油尖旺區過去一個多月內,有騙徒聲稱急需現金,向途人借錢,並以手機向受害人出示電子過數畫面,或銀行短訊,誤導受害人以為已收到銀行轉賬,遂向騙徒交出現金,惟稍後始發現並無收到轉賬,方知被騙。警方調查後昨日(3日)採取行動,拘捕一名28歲女子,涉及14宗同類案件,最大宗騙款為5400元,該女子正被扣留再進一步調查。
旺角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鄭浩正今日(4日)講述案情時表示,旺角及油尖警區於過去個多月內,發生14宗手法相似的街頭行騙案件。騙徒於街上向途人聲稱自己急需要現金,向途人借錢,包括藉詞「小朋友唔舒服要帶佢睇醫生」、「欠幾百元搭的士」等;騙徒會用手機向受害人展示銀行電子過數畫面,或向受害人發出類似銀行短訊,令受害人誤以為已經收到銀行轉賬,於是向騙徒提供相應現金,銀碼由港幣300元至到5400元不等,受害人稍後檢查自己銀行戶口始發現無收到相關款項,遂報案求助。
警方呼籲,「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為非常嚴重的罪行,任何人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
編輯:叁山
關鍵詞:街頭行騙警方油尖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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