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一名康文署辦公室助理於多個社交媒體群組展示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黃佩君,48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辦公室助理,承認9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a)條。
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在9個社交媒體群組上展示同一個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廉署早前就有關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的帖文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展示的帖文,原文由攬炒派前葵青區議員郭子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
而郭子健涉嫌在該選舉期間,13次在多個社交媒體專頁和群組,以及通訊群組頻道展示三個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包括黃佩君分享的帖文。因郭子健已離開香港,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
編輯:喬一
關鍵詞:立法會選舉康文署郭子健杯葛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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