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張寶峰、胡若璋)繼繪畫、文案之後,AI又將觸手伸向了音樂圈。近日,在多個視頻及音樂平台上,「AI孫燕姿」儼然成為流量密碼,多個相關視頻收穫上百萬播放量。「AI周杰倫」、「AI陳奕迅」等虛擬歌手亦紛紛崛起,用「以假亂真」的音色,大量翻唱成名曲及他人歌曲,不僅賺足噱頭,還穩贏流量,甚至讓一眾忠實的歌迷粉絲「迷離雙耳」。AI技術再次被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有關AI歌手是否侵權的質疑聲,也紛至沓來。有法律界人士呼籲,應加強對於AI歌手運營主體的監管。
日前,有創作者在B站上傳「AI孫燕姿」演唱的《髮如雪》,短時間就獲得了超120萬的播放量,而其他創作者上傳的「AI孫燕姿」合集更超過300萬播放量。近兩個月,藉由AI分身,陳奕迅、周杰倫等知名歌手及樂隊紛紛在B站「出道」並發表「新歌」。由於AI歌手的演唱實在太過逼真,很多聽過的網友甚至歌迷都感慨「連換氣聲都能清晰聽到,咬字尾音都非常像本人。」
AI唱功了得 歌迷大飽耳福
其實,所謂的AI歌手,就是通過模型訓練和後期處理,讓AI用明星歌手的聲音翻唱其他歌手的歌曲。想要實現這樣的效果,首先要獲取某明星歌手沒有伴奏和混響的原始聲音。然後將這些素材作為目標音色輸入到模型中進行訓練,得到一個仿真模型。接下來,就可以用這個模型來轉換任意音色的歌聲。
眼下,這位「AI孫燕姿」的翻唱作品已經覆蓋了流行、民謠等各種風格。不少歌迷表示,能聽到孫燕姿的歌聲演繹自己喜歡的歌,感覺「大飽耳福」。由於這些AI翻唱者都是華語樂壇舉足輕重的人物,翻唱的作品也都是風靡一時的代表作,於是這股迅速颳起的「AI翻唱潮」也引發了很多人的集體回憶和懷舊之情。
涉嫌多項侵權 亟待立法規管
但在AI歌手製造全民狂歡視聽盛宴的同時,侵權成為不可迴避的問題。北京民商事律師李斌表示,從嚴格的意義上講,AI歌手由於並不是真實的存在,而是一個虛擬人,所以不能構成合格的法律主體。但每個AI歌手背後都有其運營方,相應的運營主體完全可以成為侵權糾紛的追責對象。
「在這一法律現象中,AI歌手的運營者不僅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權,還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這樣的糾紛,民法典和著作權法都可以成為權益主張者的法律武器。」李斌說,未來,關鍵是加強對於AI歌手運營主體的監管。具體辦法可以採取網絡實名制。一旦出現侵權糾紛,被侵權人就可以進行起訴。此外,還可以從AI算法的角度進行立法規制,但這種規制要做好權益保護與技術進步的平衡。
AI歌手迅猛發展的勢頭也引起了業內人士的注意。內地青年音樂作詞人李三木,曾為李榮浩、TFBOYS、炎明熹等歌手寫過歌。身在音樂製作第一線,如何用AI技術做音樂,李三木也不斷在觀察和嘗試。「近幾年AI技術在音樂行業裏其實已經有一些運用了,尤其是這個AI人聲的部分,某種程度來講已頂替了很多DEMO歌手的工作。」李三木表示,讓AI創作一些抖音爆款歌曲,確實可以享受「一鍵創作」的便利,但這種套路化的寫作,是否有利於音樂市場的良性發展,還是要畫一個問號。
數字永生|復刻已故歌手聲音 滿足歌迷心願
相比於律師聚焦「版權糾紛」,從業者聚焦「音樂品質」,廣大歌迷和網友顯然更看重這場「科技+音樂」的狂歡。在北京讀書的音樂發燒友小騫表示,AI歌手最大的意義在於它開創了無限的可能性,特別是讓一些不可能變成可能。比如復刻已故歌手的音色,請他們翻唱各式各樣的新歌,滿足歌迷們的心願。
「以後就能聽黃家駒、張國榮唱新歌啦!」一位網友在社交媒體的留言說出了很多人的心聲。還有網友認為,以前曾經暢想過某位歌手翻唱其他歌手代表作的情形,但這在現實中幾乎是不可能的。雖然AI歌手在技術和法律層面還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但它畢竟滿足了歌迷們的暢想,因此將是一種有很大受眾基礎的新生事物。
不過,也有資深歌迷表達了不同的看法。北京女孩小妮是孫燕姿多年的歌迷,對於AI歌手翻唱,她認為,「真正喜歡一個歌手,是要關注歌手對於音樂的理解和變化,去體會音樂背後的故事。坐在家裏聽一幫技術人員操盤的假人唱歌,永遠不會是真正歌迷的選擇。」業餘唱作人杜澤卻認為,藝術的本質就是創造無限的可能性。AI歌手不僅可以滿足歌迷的一些心願,還能通過各種奇妙的創意組合,給專業群體帶來不一樣的靈感,反過來激發音樂人的創作靈感。
難以取代|「我要唱片裏的真心 而非機器數據」
對於AI歌手的爆火,很多業界人士持觀望態度。曾為林子祥、陳奕迅、陳慧琳、吳雨霏等歌手製作歌曲的知名音樂人陳珀表示,AI歌手相比原唱,還是有天壤之別的觀感。尤其多聽幾次之後,無論是音樂裏的音色、情感、轉音位置的處理還有整個樂感,還是存在很大距離。
「要我聽的話,肯定還是聽原唱。」陳珀續指,AI歌裏仔細一聽其實也會有很多破綻的地方。「乍一聽相似度很高,但多聽很多地方就不對味了。」不過,她也呼籲,AI在音樂上的運用目前尚處於探索階段,如何令這項技術在普及的同時,也一併處理好相關的版權、社會問題,需要各方着力進行。
「歌手是無法被AI所替代的。」音樂製作人胡多多表示,藝術創作是將人從現實生活中所汲取的靈感和情感抒發在藝術表現上的特殊存在,這些都是機器所無法復刻的。AI只能替代一些簡單的錄音樣帶試聽、導唱類工作,完全取代舞台上活靈活現的歌手是不可能的。
北京青年歌手琪琪認為,真實歌手的每次演唱都是不可複製的,甚至是帶有缺憾的,但這恰恰能給聽眾帶來他們需要的真實感。有網友表示,「希望我最喜歡的藝術家能跟我分享他們的感情、眼淚和汗水,我想要唱片裏的真心,而不是機器生產的數據。」
釐清權責|版權「三分天下」 調解人機糾紛
很顯然,在AI歌手的生存敘事裏,版權問題將是一個繞不過去的核心。對於AI歌手所涉的版權問題,絕大多數法律專家都認為,在沒有獲得音樂的詞曲作者或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AI歌手的製作者利用這些詞曲來進行再現,自己再進行播出,這樣的行為無疑是觸犯了內地《著作權法》中的相關規定,也侵犯了音樂詞曲著作權人的權利。
今年4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擬規定: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或服務,應尊重知識產權、商業道德;用於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的預訓練、優化訓練數據,應不含有侵犯知識產權的內容。為此,有業界人士預計,隨着技術進步,當AI歌手應用於更多更具體的商業場景後,現行法律和監管體系可能面臨新的挑戰。
為此,有法律專家提出,未來版權可能會分化為人類版權、機器版權、人類+機器版權三類,分別制定版權規則。對此,律師李斌表示,從表面上看,「三分版權」比較明確地釐清了人機之間的權力劃分。但是如果最終落實到具體的法律規制層面,則有許多具體問題需要解決,比如機器版權的收益規則、人機糾紛的解決機制等等,這背後可能還會牽涉到更為複雜的倫理問題。
(來源:大公報A10:內地 202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