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獲法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律政司不服決定,就此多次上訴,終審法院3名法官今日(28日)頒布書面裁決,拒絕律政司的申請。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作出解釋,以釐清問題。
李家超指出,此事件影響深遠,政府作出建議釋法的決定是審慎且嚴肅的,亦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他強調,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基本上在香港是無執業權的,所以是次決定是針對該類型人士,而並非針對國籍。在港的外籍律師只要擁有執業資格,則可以處理國安案件。
另外,李家超提到,本港法官有遵守委任制度及評審制度,且在就職時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在整個上訴過程中,律政司整合最全面的理據再提出,他對律政司的努力予以肯定,亦尊重法庭最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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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Nora
關鍵詞:黎智英國安法律師李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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