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香港公開大學(現稱香港都會大學)轄下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LiPACE)前院長及前課程總監,涉串謀一家美容公司董事開辦企業培訓課程,以索取該公司職位,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串謀索取利益罪罪成。暫委法官香淑嫻今日(13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指,前院長為案中主謀,並在明知校方會質疑涉案美容公司年資及中立性問題,仍然繼續推動課程,明顯是為了一己私利,而前課程總監的協助不可或缺,分別判囚15個月及10個月。
50歲男被告黃偉寧及47歲女被告黎偉祈,案發時分別為LiPACE院長及課程總監。2人被控於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1月20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美容專業公會有限公司(COBP)董事林翠琼索取利益,即按黃偉寧所接受的條款而僱用他,作為促致LiPACE與COBP籌辦一個名為「美容光學專業證書」的經評審企業培訓課程的誘因或報酬。
編輯:津津
關鍵詞:公開大學院長西九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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