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記者 古倬勳)網絡罪案肆虐,其中裸聊勒索近年有上升和年輕化趨勢。根據警方數字,今年上半年錄得裸聊勒索舉報達708宗,較去年同期增加43.6%,其中超過六成受害者是30歲或以下,25%是學生,年紀最小僅12歲。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與內地公安合作,瓦解一個以內地為基地,針對香港及東南亞國家的「裸聊勒索」犯罪集團,拘捕了12名內地男子,並透過國際刑警找出香港以外地點的受害人。
警方今年首七個月展開代號「狂雷」的淨網行動,打擊寄存在香港的釣魚網站和殭屍網絡指揮及控制伺服器,並首次發現有一個伺服器被不法分子利用作裸聊勒索,伺服器中有大量受害人及其手機電話的通訊錄。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表示,行動中發現的男男裸聊勒索集團發生在去年8月至今年4月,集團首先透過男同志的社交通訊平台結識目標,然後透過一般通信軟件平台與對方進行裸聊,之後會誘使對方下載惡意應用程式,再偷取受害人電話內的通訊紀錄,然後要挾受害人以禮品卡支付勒索款項,否則將裸露影片或相片傳給親友。
一港男被勒索22萬元
警方調查發現,犯罪團夥活躍於江西省贛州市,當地公安局於今年4月20日起展開拘捕行動,搗破團夥一個裸聊勒索營運中心,合共拘捕12名18歲至30歲內地男子,分別為主腦及核心成員。案件涉及31名受害人,年齡由18至54歲,26人是30歲或以下,13人是學生,其中一名33歲男子被勒索22萬港元,全以點數卡付款,當受害人儲蓄被騙盡,要向家人借錢時才揭發事件。警方其後與江西贛州市公安局交流情報,由國際刑警協助尋找境外受害人,當中涉及本港最少31宗裸聊勒索案,受害人年齡由18至54歲,涉及款項超過36萬港元。
香港智慧城市聯盟召集人楊全盛指出,現時警方要打擊跨境犯罪時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若犯罪集團成員不在香港,需要當地警方或政府部門協助才能拘捕犯人,例如要求當地網絡供應商提供資料以鎖定疑犯下落,若相關國家或地區並無與香港達成司法互助協議或引渡協議,執法將面對更大困難,今次能成功搗破在內地的犯罪集團亦有賴內地與香港之間有完善的司法協助安排。
網絡罪案將續上升
楊全盛認為未來網絡科技罪案佔整體罪案數字比例將會越來越高,犯罪集團或會利用虛擬平台轉移資產或貨幣,令執法更加困難,更有必要透過國際之間的司法合作打擊跨境犯罪,他相信香港警方加強與內地公安部門及國際刑警組織的協作,對打擊跨境罪案有很大幫助。他亦提醒市民上網時要時刻保持警惕,切勿點擊可疑連接或電郵,而中小企亦需要加強在網絡保安的投資,避免蒙受損失。
警方「守網者」網站將在今年第四季推出「快速自我檢測」服務,市民點選相關服務後便可以從全球知名網絡安全公司的威脅情報平台數據庫作對比,檢查電腦及手機等上網裝置是否被惡意程式利用,網站亦會提供電腦或手機掃描及清洗工具,讓網民掃描及清洗病毒。警方呼籲市民不要隨意打開可疑訊息內的任何連結;亦要留意連結的英文串法,小心檢查該連結和相關機構的網址有何不同以辨別該連結真偽;切勿將個人資料、銀行戶口資料及保安編碼輸入至來歷不明的網站,同時要提醒身邊親友提防受騙,若有懷疑可致電警方「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
專家倡針對網絡罪行重新立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指出網絡罪行橫行,因法例未及時更新。他指出世界各國已進行研究打擊網絡罪行,更新法例,法例條文有「電腦」二字,但目前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未有專門針對電腦的刑事條例,而是以不同法例規管網絡罪行,每每令罪犯遊走法律的灰色地帶而脫罪,陳曉峰建議針對網絡罪行立法,例如「反網上罪案法」等,清楚打擊相關犯罪。
目前條例過時存灰色地帶
陳舉例指《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任何人取得電腦以實施犯罪,雖然該法例有阻嚇性,一經定罪可判以五年監禁,但以協和小學洩題案被告鄭嘉儀一案,條例中「取得電腦」一字,辯方律師以被告人用自己電腦,非他人電腦等技術性辯護,被告人最後上訴成功脫罪。另一條《電訊條例》第27A條打擊未經授權下故意「取走」「電腦資料」,但並未保護「信息內容」以外的元數據,而其最高刑罰僅是二萬五千元罰款,陳曉峰指該條例成立時,未有word3.0,4G、5G等等,科技日新月異,匪徒亦與時並進,《電訊條例》第27A(1)成功檢控罪行,要證實該罪犯未授權取走電腦資料外,並要通過電信途徑去進行犯罪過程,形成灰色地帶;《電訊條例》第27B最高刑罰二萬五千元罰款及監禁兩年,較有阻嚇性,但要成功檢控定罪,需要定義「信息內容」。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規管網絡犯罪,多以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的詐騙罪,若犯案過程中使用虛假文件、涉及盜用戶口清洗黑錢等,可再落控相關罪行條例。但網絡罪行猖獗,在於搜證困難,網絡存在隱蔽性,要找出真正犯罪首領困難,加上網絡大都涉及跨國性,有不同刑事司法管轄權,故需要國際協調,這亦構成網絡罪案猖獗。法律改革委員會7月建議政府訂立5項依賴電腦網絡罪行,規管非法取覽、截取及干擾電腦數據等行為,而在香港以外發生的行為均有司法管轄權,最高囚14年,較現有「不誠實取用電腦」最高囚5年為高,其中兩罪如同時意圖危客他人生命,最高可囚終身。
內地通過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12月實施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經表決,通過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共七章50條,包括總則、電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聯網治理、綜合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等,全鏈條防範治理電信網絡詐騙,據悉,該法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曾在2016年12月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法律標準。2021年6月22日,「兩高一部」在《意見一》的基礎上,發布《意見(二)》,對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以及涉手機卡、信用卡犯罪等關聯犯罪,提出更加明確具體的適用法律依據。
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發布的《涉信息網絡犯罪特點和趨勢(2017.1-2021.12)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顯示,近四成涉信息網絡犯罪案件涉及詐騙罪。2017年至2021年,全國各級法院一審審結的涉信息網絡犯罪案件共計28.20萬餘件,案件量逐年上升;全國涉信息網絡犯罪案件共涉及282個罪名,其中詐騙罪案高達36.53%;2017年至2021年,全國網絡詐騙案件共涉及被告人共22.34萬名。
另據公安部數據,2021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44.1萬餘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69萬餘名,打掉涉「兩卡」違法犯罪團夥3.9萬個,追繳返還人民群眾被騙資金120億元,國家反詐中心2021年共緊急止付涉案資金3200餘億元。
(來源:大公報A4:要聞 202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