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報道,12月29日,民政部網站發布關於增補藏南地區公開使用地名(第二批)的公告稱,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的有關規定,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我國藏南地區部分地名進行了標準化處理。現正式公布第二批增補藏南地區公開使用地名(共15個)。
編輯:林犀
關鍵詞:民政部第二批藏南地區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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