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垃圾徵費」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相關修訂條例草案昨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垃圾徵費不但在歐美十分普遍,在日本、韓國、新加坡、台灣等地都已實施多年,已證實的確有助減廢,值得支持。不過,修例通過垃圾徵費只是第一步,當局在執行和配套等細節應安排得更細緻,多體恤經濟不景時基層市民的現實苦況,多借助科技減少擾民,做好宣傳教育,才能達致環保與社會共融可持續發展的長遠目標。
事實上,本港人均垃圾棄置量多年來均遠高於倫敦等國際大都市,近年棄置量更加拾級而上,與政府制定的於2022年或之前將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減少到0.8公斤或以下的目標漸行漸遠。環保署去年底公布最新數據顯示,本港每日人均廢物棄置量已升至1.47公斤。而且,自從新冠疫情爆發以來,本港餐飲外賣大行其道,額外衍生了大量即棄餐具,再加上每天使用的口罩和防疫用品,垃圾量只會有增無減。
垃圾徵費已討論多年,條例通過後將按「污染者自付」原則按量收費,首三年為每公升0.11元,據此推算一個三人家庭每月約繳付33元或51元,收費水平與日、韓、台和新加坡等地相當,而且政府會予綜援受助家庭每月10元津貼,相信徵費對一般家庭不會構成太大的負擔。但疫下基層失業者眾,不少人收入大減甚至零收入已持續一段時間,都市之中每天有不少家庭正過着「慳得一蚊得一蚊」的窘迫生活,政府在推行環保政策時,也要體恤基層的現實苦況。
參照此前本港實施建築廢物收費的經驗,有人為逃避收費而將廢物亂棄於山邊,街道上不時亦多了棄置廢料。國際上亦不乏出現類似情況,例如瑞士在實施垃圾徵費後,當地垃圾量雖大跌,但與其接壤的法國城市萊魯斯卻發現外來垃圾有上升趨勢。縱然安設閉路電視和加強監察,卻因難以覆蓋所有地區,令執法成本大增。
因此,政府一則應多使用科技,例如參考新加坡採用「高科技垃圾桶」等手段監測每戶垃圾量,以做到減廢;二則應推出諸如現金回贈的廢物回收機,提供實質獎賞鼓勵市民主動參與;三則應提供培訓及講座予管理公司,設立調解隊伍,避免執行不得其法引起不必要的爭拗;四則應做好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環保回收意識。多管齊下,改變社會風氣,持之以恒就能達到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