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年初已經退休的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周二出席律師會周年大會,藉機再次致辭,指法治和司法獨立不是政治概念,呼籲律師繼續為法治發聲。馬道立聲稱,律師有責任維持公義,支持法治更是維護公共利益的首要職責。他並指,法治並非政治概念,而是以法律本身及法律精神為基礎,當中包括司法獨立,以及法官可在無畏無懼、公正的情況下履行責任。眾所周知,本港退休的高級法官一般會保持低調,並不會亦不適宜就香港司法體系運作及法治原則說三道四。雖然馬道立在回應外界質疑時口口聲聲稱,言論並非針對任何人,但予外界的觀感依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馬道立的極具針對性的講話絕不尋常,亦絕非泛泛而談。
其一,馬道立聲稱法治並非政治概念,從其致辭的特定場合可以看出,此番特意表白明顯地是針對特首林鄭月娥有關律師會的表態,甚至明顯地是為參加律師會選舉的所謂「開明派」打氣。馬道立如此格外強調法治,實際上就是在繼續演繹其一貫的法權高於治權的邏輯,用特定的政治立場演繹特定的司法獨立,變相質疑本港一年來符合憲制原則並以行政為主導的管治體系。
其二,馬道立再次渲染司法獨立,而且極力強調是並非政治概念的獨立,此地無銀三百兩,馬道立的法治邏輯實則是偷換概念,用司法至上的偏激概念,混肴司法獨立的法治精神,混肴基本法框架中特定特指的司法獨立。
其三,馬道立聳人聽聞地呼籲「法官可在無畏無懼、公正的情況下履行責任。」表面看起來可謂冠冕堂皇,實際上的潛台詞就是法官在審案過程中遭到了不必要的政治壓力。香港法官在基本法及國安法的保護下,審理任何案件並不受任何外在的政治壓力,馬道立為何旁敲側擊地如此說詞?請問馬道立,香港法官的畏懼究竟來自哪裏?
其四,馬道立盛讚律師會歷來「明白法治的真諦」,鼓勵律師會在必要時毫不含糊為法治發聲。此說更加值得商榷。為何律師會改選會引起從中央到香港各界的強烈關注?究其原因,就在於律師會內部存在諸如馬秀雯、 羅彰南之類的所謂「開明派」,其過往的偏激立場已經引起本港司法界乃至社會各界的深深擔憂,過度的政治化取態及對政治的過度熱心,背離了法治專業,背離了社會各界的期待。馬道立慫恿律師會毫不含糊地發聲,其實就是鼓勵律師會效法大律師公會,積極介入本港政治紛爭,在扭曲法治精神中宣示某種特定的政治立場。
其五,馬道立在演辭中強調對公眾利益負責,首要是支持法治,但卻意有所指地不避嫌地試圖影響引導律師會成員的投票取向,而且是某種特定政治立場的取向,顯然不是在對公眾利益負責,更加不是對律師會的絕大多數成員負責。
其六,馬道立在律師會改選極為敏感的時刻,特意違反慣例不避嫌地發表如此講話,顯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明顯地意有所指意有所圖,既不符合慣例,更加不符合其身份。馬道立退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未幾,旋即加入英國倫敦 Brick Court Chambers,以非駐所成員形式(door tenant)掛名執業,重返昔日私人執業的Temple Chambers掛名執業,在英國、新加坡以及香港特區三地擔任仲裁及調解員,令人懷疑馬道立在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期間,仍然保持着與英國的千絲萬縷的聯繫,亦有機會有理由令市民懷疑並對香港司法失去信心,甚至對馬道立任職終審法院首席法院期間對特區對中央的忠誠度表示懷疑。就算此懷疑不能夠成立,瓜田李下,馬道立理所應當避免用在英國執業律師的身份,回到香港對香港司法制度說三道四,指指點點。
作為司法界長老的馬道立,其公開的政治立場長期備受業界詬病,馬道立曾經公然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香港國安法規定的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甚至公然貶斥此安排「奇怪」(strange)。至於馬道立本人在退休前夕,「舉賢不避親」,公開直接舉薦自己的妻子、上訴庭法官袁家寧出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候選人一事,更是令人側目,雖然後來礙於各界強烈質疑反對而主動撤回,但這兩點足以反映馬道立的政治取態與所謂「公正」。
儘管馬道立亡羊補牢,事後特意強調他在律師會致辭無關林鄭月娥有關律師會的說法,但這並不能擺脫馬道立試圖對律師會選舉施加影響的嫌疑。好在參與律師會選舉的絕大多數成員最終能夠本著務實理性理智的取態,為確保律師會正常有效運作投下了關鍵性的一票。這也證明,緣木求魚的馬道立已經過氣過時了,本港司法界並不買他的帳。
「廉頗老矣,尚能飯否?」馬道立已然退休,而且已經在英國律師行執業,無論其年紀身份還是本港司法界慣例,都不應該如斯公開高調地對本港司法運作指指點點。為老要尊,不要壞了規矩,更不要不識時務。老馬識途,理應知所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