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地政總署前署長劉勵超今日(17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過往土地審批需要經過城規條例的層層程序,加長審批時間,有需要思考是否可以精簡程序。他認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三年前已經聯合多個部門成立委員會,希望解決土地審批程序繁複的問題,但直至今天仍在討論,可見政府仍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劉勵超又表示,任何土地政策都會有爭議,若要社會完全有共識,則難以有足夠土地。
編輯:莫一傲
關鍵詞:劉勵超土地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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