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調查組報道:未經物主批准擅自塗鴉屬於非法行為,但大公報記者到港九新界各區實地觀察,發現商舖鐵閘被人擅自塗鴉情況十分普遍,其中在上環急庇利街,短短約200米長的街道上,有最少10間商舖鐵閘被人胡亂塗鴉,情況誇張。大埔有些店舖的鐵閘曾經被塗上黑暴字句。有鐵閘被塗鴉的商店老闆表示,討厭這些擅自塗鴉的刑毀行為,希望政府加強監管。
上環介乎干諾道中與德輔道中之間的一段急庇利街,找換店林立。這條街上,日間是一間間「打開門做生意」的商舖,晚上商舖落閘休息後,卻出現另一番景象,鐵閘「清一色」被人塗鴉刑毀,有些被人畫上文字,有些被人畫上圖案,甚至是一些政治標語,其中一幅面積最大的圖案,長達十數米,橫越多間商舖。
畫黑暴字句 恐水洗都唔清
「大概兩年前,有一日返舖頭開舖時,見到成條街舖頭嘅鐵閘畀人塗鴉,覺得好無奈。」一間找換店的職員王小姐向大公報記者表示,當日發現後曾經報警,但至今未有人被捕,「你話靚都算啦,但唔靚吖嘛,又無問過我哋批唔批准就塗鴉,我覺得呢啲行為好討厭。」
鄰舖店東林小姐對商舖鐵閘被人塗鴉,也說感到十分討厭,「好彩佢哋畫一啲圖案同文字啫,如果畫一啲反政府或者黑暴等嘅違法標語,我哋咪『水洗都唔清』?」林小姐說,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巡邏執法,以免商舖鐵閘成為一些人違法宣傳的工具。
大公報記者到多區實地觀察,發現塗鴉情況十分普遍,大埔的北盛街、寶鄉街更是重災區,差不多每隔一、兩間舖,便有一間商舖的鐵閘被塗鴉,「我覺得好反感呀!佢哋基本上同賊無分別,點解唔問過我先呢?點解偷偷哋塗鴉?咁同不問自取有乜分別?」大埔北盛街士多東主李先生說。
同街一間食品店的鐵閘,更曾被人畫上「光復XX」、「時代XX」的黑暴語句,店東胡先生十分不滿地說,「我嗱嗱聲買天拿水,洗甩佢(黑暴語句)。」
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在任何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以雕刻或其他方式,將任何字母、字樣、數字或圖案標記在任何石頭或路塹上,以致其外觀受損,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三個月;若屬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而無合理理由等,或會列為「刑事毀壞」案件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警方發言人表示,沒有備存「塗鴉」案件的分類數字,但警方會加強巡邏,亦會與其他部門及持份者保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