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今日(31日)宣布,由4月1日起統一從中國各地區,包括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人士的病毒檢測的安排。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為免混淆,政府將統一各口岸抵港的檢測安排,規定所有在今年4月1日或之後從內地各省市抵港的人士,同樣需要在抵港時或抵港第2天及第12天接受檢測。
政府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根據強制檢測公告,任何年滿6歲或以上,在4月1日或之後經陸路邊境管制站到達香港,並須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進行強制檢疫的人士,以及按「回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均須在到達香港的第2天及第12天進行檢測。
此外,經機場抵港並須根據第599C章進行強制檢疫的人士,除抵港當天接受「檢測待行」外,亦須繼續在到達香港後的第12天進行檢測。政府會相應修改獲豁免強制檢疫人士的豁免條件,將抵港後的檢測納為豁免條件之一。
發言人又指,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第2天或第12天是由到達當天作第一天起計。例如,若一名人士在4月1日到達香港,就應於4月2日進行指明的第二天檢測,及於4月12日進行指明的第12天檢測。
編輯:米莱狄
關鍵詞:回港易抵港人士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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