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攬炒派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今日(16日)聲稱,懷疑深水埗區議會秘書處刪改會議討論過程及篡改投票決定,稱秘書處選擇性刪除議員發言紀錄,透過剪接錄音偽造區議會決定,甚至質疑相關行為涉公職人員失當。民政事務總署隨後發文做出嚴正澄清,指袁海文在過去3星期既沒有向深水埗區議會秘書處就初稿提出修訂,今日又作出失實的指控,署方表示極度遺憾。
袁海文聲稱,去年11月深水埗區議會舉行第6次大會期間,他曾就上兩次會議的紀錄提出修訂,要求補回民政專員離場後、議員的發言紀錄,包括討論前年10月深水埗有的士司機撞傷途人,以及修改歷史教科書的議程,會議最終通過修訂,但秘書處上載區議會錄音,將逾5分鐘的討論、投票過程刪減至只有20多秒,並沒記錄有議員曾提出修訂。民政事務總署回應指,在當日會議上,袁海文提出要就第4次會議及第5次會議不符《區議會條例》的討論在會議紀錄加入「增補」段落。時任深水埗民政事務專員已指出,深水埗區議會秘書處並不會就超出了區議會職權範圍的議題提供秘書服務,即使通過接納「增補」段落,深水埗區議會秘書處亦不會跟進有關紀錄,因此有關的討論並不包括在上載的會議錄音中。
署方續指,深水埗區議會秘書處早於今年2月23日區議會第7次會議前,已按照同樣程序提交第6次會議紀錄初稿供議員考慮,當時議員決定押後討論有關初稿。深水埗區議會秘書處在今日的會議上,按程序提交第6次會議紀錄初稿供議員考慮,所有議員均有權於會上提出修訂,袁海文沒有提出修改建議。
署方強調,區議會仍保留與《區議會條例》不符的討論事項,區議會秘書處則未能就有關項目提供秘書服務,包括撰寫會議紀錄、把相關會議錄音上載至區議會網站等,而秘書處職員和其他政府人員亦不會出席該部分會議或參與討論相關文件,這是一貫的做法。
編輯:枕流
關鍵詞:深水埗區議會袁海文失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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